项目概况
舟山医院医用氧(液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gov.cn 点击查看(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6月2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CG-53-[2026]031
2.项目名称:舟山医院医用氧(液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80万元
4.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5.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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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数量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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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舟山医院医用氧(液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280万元 |
详见采购需求 |
6.合同履约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最多续签一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gov.cn 点击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ov.cn 点击查看)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同时具有①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液态)或类似表述);②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液氧);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同事提供①其所代理医用液氧产品制造商符合上述第(1)款要求的全部有效资质证书;②经销商自身持有的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氧[液化的]或类似表述)。
(3)投标人须满足以下配送要求之一:
①自行配送:提供投标人自身持有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或“危险货物运输(液氧)”;
②委托配送:同时提供a)投标人与配送单位签订的委托配送分包意向协议书;b)配送单位持有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或“危险货物运输(液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只实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2、获取采购文件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gov.cn 点击查看(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
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
https://****.cn 点击查看“政采云”,咨询电话:400****190 点击查看。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4、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
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不强制提交):
(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人应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数量为1份。
(3)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备份的投标文件寄于采购代理公司,也可以在开标当天于开标会现场递交。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迟到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邮寄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海中洲国际广场西楼503-3室(****道****号 点击查看)(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张晶晶;联系方式:0580-***6696 点击查看。
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员须根据当地政策进入开标场地递交备份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因未及时了解当地政策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投标人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2026年6月2日 14: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路****号 点击查看四楼(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同幢西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舟山医院
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方式:0580-***2568 点击查看
地址:舟山****路****号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晶晶
联系方式:0580-***6696 点击查看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海中洲国际广场西楼503-3室(****道****号 点击查看)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道****号 点击查看
联系人: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80-***2591 点击查看
特别提醒: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cn 点击查看),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190 点击查看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636 点击查看;天谷CA 400****198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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