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卫生院: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医院创甲级卫生院科室升级改造工程可研的函》(蔡中卫〔2024〕17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中心卫生院医院创甲级卫生院科室升级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404-500116-04-01-418937。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中心卫生院;
建设工期:3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中心卫生院内,****楼进行改造升级。其中,****楼改造部分:楼梯间改造18㎡、增设预检分诊站6.5㎡、****道****.63㎡、定制电子屏2.0㎡,卫生间改造36.8㎡,手术室改造53.2㎡;****楼改造部分:急诊抢救室、相关科室办公室、相关病房、检验科改造、医疗废物处置室等共约350.55㎡、室外地面改造480㎡,楼层零星设施改造,室外增设形象文化墙126㎡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09.5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0.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万元,预备费用5.22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性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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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2936/RAdSlpABLhvw9NrMJaY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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