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冀州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作出的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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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文件全文 |
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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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冀州行审环表〔2025〕4号 |
2025.3.4 |
运营期:①废气:高频热合、封口工序产生的废气在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加软帘),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未收集的废气车间密闭无组织排放。②废水:生活污水经***网最终进入衡水凯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③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风机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④固废:边角料,废配件,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设单独贮存间,固定规范存储,严格落实“三防”措施,按照要求及时由具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危废的贮存、转运、处置及管理按照危废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
2025.3.4 |
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联系方式
电话:0318-***1982
通讯地址:衡水市冀州区冀新东****楼“冀易办”****中心窗口(0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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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2948/Qu8fYJUBs2ceEsnzXeS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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