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0024
传 真:0417-***0024
通讯地址:****楼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邮 编:1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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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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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有限公****中心建设项目 |
****楼经济开发区工农村 |
****中心有限公司 |
沈阳汇邦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中心有限公****中心****楼经济开发区工农村,总投资100万元。本项目租****中心二层建筑物4000m2,其中:病房总面积1500m2,门诊、医疗康复使用面积2500m2,设床位99张。内设康复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科、精神康复科、安宁疗护科、综合门诊及医保科。营业时间365天。 |
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来源于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本项目自建一套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4m3/d,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且污水设备均封闭,防止臭气外溢,定期喷洒除臭剂,对环境影响较小。柴油发电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其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应急电源,平时不使用,只有在停电应急的情况下使用,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先由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经过“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工艺处理后,再采用“二氧化氯”进行消毒处理合格后经市政****楼污水处理厂。 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运行设备为主要噪声源,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由专业队伍进行清掏,消毒处理后及时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在院区内堆存;本项目运营期间所生产的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置于危险废物贮存库,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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