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立油田III区块零碳示范区建设工程(风电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新立油田III区块零碳示范区建设工程(风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3788(审批办公室)
传真:0438-***3085
通讯地址:松原市****路****号
邮编:1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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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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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立油田III区块零碳示范区建设工程(风电工程) |
前郭县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新立采油厂 |
吉林省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工程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长山镇。本项目在+14-12废弃井场内建设3MW风力发电机组1套。新建3MW风电机组一个,箱式变压器一个。项目总投资1343.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
1、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临时移动式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进行澄清处理,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运营期无废水产生。2、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加苫布遮盖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焊接烟尘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营期无废气产生。3、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时间,设置减振垫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应要求;运营期安装减振垫、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检查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风机周围及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制要求。4、施工期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泥浆用于场地平整填方使用;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润滑油、废变压器油不在厂区内暂存,直接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箱式变压器发生泄漏事故时,变压器废油经排油管进入箱变底部的事故油池,及时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回收处理。5、箱变(位于风机基础旁)下方设置1座事故油池,事故池容积约为2m3,防渗处理(防渗系数小于10-10cm/s)采取硬化防渗处置。6、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土方开挖前进行表土剥离,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避开农作物生长期,施工完毕后尽快恢复植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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