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
近期 我中心稽查科对 仁为康医药(江苏)有限公司太仓小北门店(国家编码: P32058505130)医 疗保险服务管理 方面实施了 稽核, 发现 该 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 1、将治疗仪使用的“增效垫”药包串换为医保药品进行划卡结算;2、为医保验收通过之前销售的药品提供医保补划卡结算;3、将精致中药饮片匹配成普通中药饮片:“番泻叶”50g,亳州市永刚饮片有限公司;“净山楂”100g,安徽同顺福中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上情形共涉及违规金额815.5元。
根据《苏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太仓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检查考核办法》(太医保通 〔 2019 〕 14号)、《2024年度太仓市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会议纪要第3号》。现决定终止仁为康医药(江苏)有限公司太仓小北门店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追回违规金额815.5元,本年度考核款不予支付。终止服务 协议后,所有参保人员在该 门诊 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特此通知。
太仓市医疗 保障 基金 管理 中心
20 24 年 4 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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