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512-****3030
通讯地址:****路****号****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1516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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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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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珀力玛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年产新型无机硅复合防火玻璃及无机硅防火材料新建项目 |
****路****号31幢 |
珀力玛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
苏州山水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路****号40****路****号31幢,租赁苏州新区枫桥民营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建筑面积2350平方米,进行适应性改造。购置薄膜蒸发器、光学测试仪、pH计、烘箱、恒温恒湿试验箱、电子秤、氙灯老化试验箱、耐辐照试验机、旋转粘度计等,其他设备利旧,建成后预计年产新型无机硅复合防火玻璃40000平方米及无机硅防火材料1000吨。 |
废气:打胶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水:生活污水、清洗废水(不含氮磷)接管至枫桥水质净化厂;噪声:墙体隔声和距离的自然衰减;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承诺书-珀力玛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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