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512-****3030
通讯地址:****路****号****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1516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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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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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苏州长风航空电子有限公司显控系统和传感器产品研发能力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
****路****号 |
苏州长风航空电子有限公司 |
苏州山水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投资525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开展,改造面积2000平方米,新增工艺设备20余台套。通过该项目建设,对公司显示子系统、控制系统和传感器系列产品研发能力进行全面提升。产能不变。 |
废水: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仅新增少量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放,***网接入枫桥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废气:封接材料预加工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设备配套烟雾净化器,经过滤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平台点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固化机设置抽风管,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楼现有的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经净化处理后通过20m高2#排气筒排放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生产和公辅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所有设备均位于室内,噪声声级在78-80dB(A)之间,利用距离和建筑进行噪声衰减后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废包装罐、烟雾净化器收尘、废活性炭,其中废包装罐、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本项目营运期各种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
承诺书-苏州长风航空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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