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 5 个工作日。
电话: 0512-****3030
通讯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科普路 50 ****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215163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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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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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岛津仪器(苏州)有限公司华山路工厂新增年产血液凝固分析装置 300 台技改扩建项目 |
苏州高新区华山路 145 号 |
岛津仪器(苏州)有限公司 |
江苏虹善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为在苏州高新区华山路 145 号(老厂区)厂房进行技改扩建,不新征用地。项目总投资为 50 万元,购置药用保鲜库、漏电流试验器、移液枪、数字万用表等仪器、设备,将外购入厂的主机、钣金件及零部件进行组装,组装完成后再进行整机调试,建厂后新增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300 台 /a 。 |
废气:项目不使用 VOC 物料,调试过程均在常温、密闭条件下运行,有机废气产生量极少,不定量计算,经车间通风系统无组织排放;废水:项目不新增员工,因此不增加生活污水产生量;项目调试 / 清洗废液全部作为危废处理,因此本项目无废水排放;噪声:通过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内部,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固废:调试 / 清洗废液、废包装瓶、废手套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芯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再生树脂由厂家回收再生;所有固废均妥善处置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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