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生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江苏元旭红色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塑料包装容器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7-****9399;
通讯地址:****道****号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政编码:223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生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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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和编制人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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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00吨塑料包装容器扩建项目 |
宿****路****号院内1号、6号厂房 |
江苏元旭红色包装有限公司 |
1、江苏海天节能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编制主持人:邓洋 3、主要编制人:樊小琴 |
公示版-江苏元旭红色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塑料包装容器扩建项目 |
江苏元旭红色包装有限公司拟投资600万元,利用原租赁中启江苏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宿****路****号院内1号、6号厂房,新增PE吹瓶机、PET吹瓶机、注塑机、冷水塔等生产及辅助设备,购买PE料、PP料、PET料、色母等原材料,建设年产1500吨塑料包装容器扩建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废旧塑料回收、加工。 |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仅外排职工生产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管至宿迁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A标准排入东沙河。 2、废气:本项目1#车间注塑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依托现有密闭负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3#、4#车间注塑、吹瓶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乙醛采用密闭负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3、噪声: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设置密闭隔声、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65dB(A),夜≤55dB(A)。 4、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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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3000/9zrYVqABni4p5U9XWJV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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