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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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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瓯宇生物有限公司血液灌流器中试研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温环瓯建〔2025〕35号 |
二○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
公告期为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5-浙江瓯宇生物有限公司血液灌流器中试研发建设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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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3009/UjAS65UB3TRrZyDJtm4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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