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10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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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701-***1708
通讯地址:****路****号,邮编:33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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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西莱豪工贸有限公司年产特种无限长铜线串灯1000万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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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城智慧众创园标准厂房二期B地块5号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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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江西莱豪工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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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上海昱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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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 概况 |
项目位于****城智慧众创园标准厂房二期B地块5号厂房(中心地理坐标:E117°7'35.851",N28°16'2.217"),厂区总占地面积约1511平方米。新建项目年产特种无限长铜线串灯1000万套。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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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地面拖洗废水和少量冷却水排水。车间地面拖洗废水(拖把在卫生间清洗池内清洗)汇同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城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排入童家河,最终汇入信江(鹰潭段)。间接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一年一次,可作为清下水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破碎、回流焊、手工焊和点胶固化废气。产生的废气分别通过各设备或工位设置的半封闭微负压收集罩收集后,先进入滤筒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再接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排气筒(DA001)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1限值;颗粒物、酚类排放浓度及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及速率,颗粒物、酚类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厂界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颗粒物、酚类、锡及其化合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排放标准。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源自于注塑机、破碎机、空压机、冷却机、皮线灯机、废气处理风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震垫,采取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合格品、废灯珠包装材料、废绝缘层、废滤筒、截留粉尘)、危险废物(废锡膏盒、废胶水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和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暂存间设置于一层靠南车间(10平方米,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地面做有防渗漏处理,每月委托合法合规企业清运、外售1次。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于1层靠南车间内(10平方米,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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