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6日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林州分局
对林州市中医院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作出 审批决定 的 公 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 4 年 4 月 26 日我局对林州市中医院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 为 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8 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372-***7579
通讯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学院路交叉口西南角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林州分局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
1 |
林州市中医院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应用项目 |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应用项目 |
林环辐表〔 202 4 〕 0 2 号 |
2024.4.26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3050/ogbJGY8BNgMWOXPXsC6Z.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