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新增3000万支/年PCB钻针棒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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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新增3000万支/年PCB钻针棒技术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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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路****号精密工具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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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型材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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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润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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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新增3000万支/年PCB钻针棒,建成后全厂年产2200吨/年高端硬质合金棒型材。本项目不新建生产厂房,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已建的生产厂房内新增球磨机、压力烧结炉、挤压机、检测设备、增加相关排气筒高度等主要工艺设备及环保设备以满足新增3000万支/年PCB钻针棒的生产需求及相关环保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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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配料废气、球磨试验废气、喷雾干燥废气、挤压配料废气、挤压干燥废气、定长加工废气、模压废气、等静压废气、烧结炉废气、烧结卸炉区废气、深加工(磨削切割)废气、喷砂废气。 配料废气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47);球磨试验废气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48);喷雾干燥废气VOCs和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45);挤压配料废气颗粒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46);现有工程的挤压干燥废气收集后经冷却+溶剂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32),本次新增设备产生的挤压干燥废气配套新增“冷却+干式过滤+沸石固定床吸附+高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43);定长加工废气颗粒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41);模压废气颗粒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31);等静压废气颗粒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44);烧结废气经烧结炉设备自带冷凝回收装置+点火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8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2~DA009);烧结卸炉区废气收集后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根12m高排气筒排放(DA039、DA040);深加工废气经收集后经4套油雾净化系统处理后经4根12m排气筒排放(DA035~DA037、DA042);喷砂废气颗粒物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2m排气筒排放(DA038)。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有组织废气中烧结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3其它炉窑排放烟(粉)尘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附件1标准限值,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其余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速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VOCs排放浓度能满足湖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 3550-2026)表1浓度限值,VOCs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监控点浓度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 3550-2026)表2标准;厂界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厂界臭气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因此,环评认为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混合料线废水来自球磨机、喷雾干燥塔等设备清洗废水及卸压废气处理废水,经混合料线沉淀池沉淀后进入株钻公司废水处理站混合料处理线进行处理后再进入株钻公司废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线进行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同车间拖地废水、产品清洗废水共同进入株钻公司废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线处理,经株钻公司废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线处理达标后的废水,***网,再进入河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最终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营运期声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运行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营运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包装品、布袋除尘灰、不合格产品、边角料、废刚玉砂、废布袋、废石墨舟皿、沉淀池沉渣、清扫粉尘等一般固废及废成型剂、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废磨削液、废活性炭、废冷凝液、废溶剂、废沸石、废含油抹布、手套、废酒精等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外售综合利用或与生活垃圾一起外运,厂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暂存上述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后定期外委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类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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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张贴公告、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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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3089/hwNWYaABLRKCxEZf8N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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