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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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2026年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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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肇庆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一期)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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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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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定江村下黎坑 (坐标:东经112度24分49.712秒,北纬23度0分38.376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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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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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
肇庆市环科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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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内容) |
项目总用地面积8681平方米,设计总填埋库容6.5万立方米,填埋对象为经资源化利用后不可再利用的建筑垃圾。项目总投资53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5.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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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一、废水 项目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废水的影响。主要环保措施:设置废水收集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浇洒或拌浆用水。 项目运营期主要为生活污水、车轮清洗废水、填埋场渗出水的影响。主要环保措施:生活污水依托肇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车轮清洗废水经肇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内闲置车轮清洗槽及其配套沉砂池沉淀后,依托肇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填埋场渗出水经管道收集后进入项目新建沉砂池,经沉淀后依托肇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 二、废气 项目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扬尘的影响。主要环保措施:强化施工场地环境管理;施工场地应采取洒水、遮盖等防尘措施;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提高道路清洁度;对粉尘产生量较大的地段和路段,进行洒水抑尘;减少裸露地面的面积。 项目运营期主要为运输、卸料、摊铺和压实过程的扬尘,以及运输车辆和作业机械尾气的影响。主要环保措施:扬尘防治措施包括运输车辆覆盖篷布、车轮清洗、道路洒水、填埋场洒水/喷雾抑尘、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运输车辆和作业机械尾气防治措施包括作业机械定期养护,使用合格的燃油等。 三、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建筑垃圾。主要环保措施: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尽量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地回收利用,不能利用时进行收集并在本工程填埋场填埋。填埋场清表换填工程弃方约7065立方米,均填入本工程。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项目填埋场渗出水沉砂池和车轮清洗废水沉砂池产生的泥沙。主要环保措施:清运至本项目填埋场填埋处置。 四、噪声 项目施工期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主要环保措施:按规定组织车辆运输,合理规定运输通道;环评分析,项目周边500米范围内均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施工期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和周边山林的阻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和作业设备的运行。主要环保措施: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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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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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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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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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3121/D8VVxpwBcJ7Dd_Tqq3d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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