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月诚达塑料破碎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8月27日至2026年09月0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路****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0759-***1689(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联系电话)
传 真:0759-***20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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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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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月诚达塑料破碎厂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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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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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月镇湛****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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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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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月诚达塑料破碎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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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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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月诚达塑料破碎厂建设项目主要从事废旧塑料瓶和废旧杂货的加工处理。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堆放→人工拆包→人工分拣→脱标→上料→湿法破碎→清洗→离心脱水→质检→打包;建成后,预计年产PET塑料颗粒570吨、PP塑料颗粒475吨、PE塑料颗粒475吨。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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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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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柏麟环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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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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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项目使用现有已建厂房,无新增用地,做好环境管理和落实对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和运输车辆及作业机械尾气;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初期雨水;噪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
废气:营运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堆场扬尘、废旧塑料瓶和废旧杂货异味、污水处理设施恶臭。堆场粉尘以无组织形式逸散,采取洒水措施降尘;项目原料主要为从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收购的废旧塑料瓶和废旧杂货,异味产生量较少;建设单位拟对污水处理设施各水处理单元均加盖封闭,定期清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加强厂区绿化以降低产生的恶臭。厂界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厂界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项目自建一个15t/d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絮凝+气浮+沉淀+A/O”)处理生产废水;近期,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洗涤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生产,每月更换一次,更换的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槽车运至遂溪县白坭坡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有效容积为50立方米)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回用于周边农作物灌溉,不外排;***网建成后,项目生产废水经内部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城月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清洗机、破碎机、脱水机、上料机、脱标机、压包机及皮带等生产设备,以及辅助设备、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噪。项目东、南、北面厂界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西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不合格品、分拣杂物、废商标、污泥、滤渣沉渣)、危险废物(废化学品包装袋、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废油桶)及生活垃圾。项目废包装袋、分拣杂物、废商标、污泥、滤渣沉渣统一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10m2),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项目不合格品重新送入破碎机进行破碎回用于生产;项目废化学品包装袋、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废油桶经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3平方米),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4)项目生活垃圾拟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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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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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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