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飞灰稳定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1月19日至2026年01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路****号****中心窗口,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9254
传 真:0760-****74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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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飞灰稳定化处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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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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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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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位于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街道蒂峰山,基地内设有垃圾焚烧发电厂、卫生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医疗垃圾处理厂等分厂;****城区(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五桂山区、火炬区、翠亨新区、港口等镇(区)。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内,总用地面积30155㎡,建筑面积20922.2㎡,总处理垃圾规模1200吨/日(最大处理能力1320吨/日),主要建成2台600t/d焚烧炉,2台52.9t/h的余热锅炉,配套2台12MW汽轮机和2台15MW发电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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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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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通过采取施工现场封闭围挡、冲洗设施、洒水沉降、道路硬底化等措施降低扬尘废气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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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飞灰稳定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飞灰稳定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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