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潮州凯普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车间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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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68-***42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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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潮州凯普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车间及配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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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广东潮州潮安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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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潮州凯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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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13854平方米,建筑面积23892.56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体外诊断试剂1亿人份、样本采集试剂及提取试剂各5000万人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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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潮州市汇诚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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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利用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无需进行厂房建设,仅需进行厂房装修和设备安装,施工期较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生产废水经“集水池→pH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沉淀池→臭氧消毒池→清水池”处理后排入大岭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大岭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盐酸挥发废气在落实好盐酸密封储存、不在高温下进行生产及调配等措施后少量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落实好控制投料高度及投料速度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尿素配制废气经落实好常温生产、控制调节pH值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经池口加盖和投放除臭剂后无组织排放。主要产噪的生产设备将优先采用低噪声源设备;充分利用厂房结构的隔声效果,对产噪设备的布设位置在符合生产需求的前提下尽量远离厂界;对废水处理系统的水泵除采用低噪声源设备外,通过对其底部进行安装减振设施和消声等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尽量将高噪设备的运行作业时间安排在白天,避开夜间作业。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材料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过期化学试剂、不合格品、废一次性耗材、污泥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走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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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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