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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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7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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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审批文号 |
批复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环评类别 |
环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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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兰环核审〔2026〕9号 |
2026.4.27 |
甘肃省肿瘤医院(甘肃省医学科学研究院)DSA机房改建项目 |
甘肃省肿瘤医院(甘肃省医学科学研究院) |
陕西豪世迈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报 告 表 |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甘肃省肿瘤医院(甘肃省医学科学研究院) DSA机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兰环核审〔202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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