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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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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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装修、****楼工程 |
****路****号 |
****中心 |
甘肃万庆消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完工投运后,主要开设中医门诊、西医门诊、口腔诊室、中医养生馆、医学影像科(彩超、DR)等科室,并设有住院部(含55张床位)。 |
(一)加强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药品室、消毒室等产生有机废气的房间加强室内通风;化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换风扇引至室外;对化粪池和沉淀池等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进行加盖处理。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经沉淀和消毒后,***网;化验仪器和器皿(一、二次)清洗废水、化验产生废试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水收集后经“一级强化+消毒”工艺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排放限值要求后,***网。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各产噪设备配套落实隔声、消声、减震降噪措施;项目临道路一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小区声环境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限值要求。 (四)落实并完善固体废物全过程处置管控措施。医疗废物、废UV灯管按规定分类收集,贮存于医疗废物贮存间,定期拉运至庆****中心处置;生活垃圾经保洁人员收集、消毒后定点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剥离)输液瓶(袋)交由庆阳映天医疗废物有限公司规范处置;化验废液收集后委托平凉海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污水处理系统产生污泥经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落实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措施。危废贮存间、废水处理间、实验室地面及化粪池、消毒池、事故池池体均落实重点防渗措施;化验室废液收集容器放置于防渗托盘内,防止废液流出下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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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2026年7月09日—2026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注:发布当日不计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 0934-***3117 邮箱:19****@****.com 邮编:745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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