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汇才新材料有限公司盐亭经开区汇才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颗粒制造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28日,我局拟对四川汇才新材料有限公司盐亭经开区汇才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颗粒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盐亭经开区汇才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颗粒制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巨龙镇蒙子社区
三、建设单位:四川汇才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外购2000吨PS,1500吨PP,1500吨PE废塑料片,拟建设1条塑料清洗生产线、4条塑料颗粒生产线,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项目收购的废旧塑料主要来自,废塑料来源为资源回收公司,主要为冰箱抽屉、外壳等,严禁回收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类危险废物、氟塑料等含卤素塑料、盛装农药、废染料、强酸、强碱的废塑料、沾染重金属的废旧塑料的塑料用品作为原料。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83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大气污染治理相关要求,洒水降尘,加强通风换气,最大限度减少扬尘及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废气执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有关限值。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网。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现场管理等减少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建****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自带的收尘装置进行收集,未收集的部分在厂房内通过自然沉降、定期清扫地面处理,其余部分通过厂房无组织排放。项目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含甲苯、乙苯、苯乙烯)经软帘+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密闭的管道进入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工艺为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以上排放废气,颗粒物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无组织相关限值要求,有机废气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有组织、无组织相关限值要求。按报告表核算,以生产厂房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为确保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控制到最小,企业应及时告知当地规划部门,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引进项目须考虑相容性。
(三)项目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料清洗废水、直接冷却废水、喷淋废水经厂区新建的沉淀+中和+气浮处理(处理规模20t/d)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城***网。生活污水依托四川鑫泰远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已建化粪池,容积为30m3,通过污水预处理池对生活污水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城***网。***网进入月圆坝污水处理厂(原东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最终排入梓江。
(四)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先进低噪设备 对大功率设备及高噪声设备采用隔离布置,基座减振、安装消声器等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布置噪声源,优化总图布置,将主要的噪声源布置于生产车间中部,以减轻对厂界外的声环境影响。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熔融残渣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沉渣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通过厂区拟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做好防风、防雨、防渗、防晒等标准化建设。
(六)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沉淀池中和池气浮机、一般废物暂存间采取一般防渗。加强对车间设备的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等现象产生,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环境风险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为允许类。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406-510723-04-03-899871】FGQB-0144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盐亭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23〕1号)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同时,园区出具了同意入驻的说明。
项目已取得土地权证:川(2021)盐亭县不动产权第0000460号,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9889(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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