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28日我局拟对四川永晨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牲畜屠宰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3日 (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李春
联系电话:0830-***6062 点击查看
通信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二段66号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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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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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川永晨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牲畜屠宰生产线建设项目 |
泸县天兴镇 |
四川永晨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善道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泸县天兴镇场口村二社,建设2条牲畜屠宰生产线,年屠宰肉牛6万头、肉羊15.5万只、生猪18万头,配套建设冻库。 |
(一)生猪屠宰车间待宰圈、屠宰车间废气收集后引至一套“化学除臭装置”(TA001)处理后由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牛羊屠宰车间待宰圈、屠宰车间废气收集后引至一套“化学除臭装置”(TA002)处理后由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对各主要产臭单元分别采取密闭负压抽风系统,将废气引至“化学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二)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800m3/d)处理后,达到《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中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以及城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采用电麻刺杀,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设备噪声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建构筑物隔声,基础减振、风机设置消声器等措施。 (四)粪便、不可食用内脏、碎肉渣、下脚料和肠胃内容物等外售用作肥料;鬃毛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外售建材厂等资源化利用;格栅渣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病死牲畜及不合格产品交由泸州正羽农业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废脱硫剂交由厂家回收。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手套及抹布,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试剂、针头、废试剂瓶、废检测卡等检疫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要求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项目采取分区防控,污水处理站、废水管道、应急事故池、危险废物贮存点、待宰区和屠宰区设置重点防渗区,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六)项目设置600m3事故应急池,对事故状态下的废水作收集和暂存,确保事故废水不直接进入地表水体。 |
2025年7月2日,项目在泸县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2026年10月17日,项目在泸县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第二次网络公示,期间在川江都市报两次登报和张贴公告这三种方式同步公开。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2026年3月25日建设单位在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通过泸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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