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年10月13日拟对辐射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扩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使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7日。
电话:0831-***7327。
联系地址:宜宾市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109号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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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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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扩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使用项目 |
四****街****号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部A区 |
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 |
四川瑞迪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31.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94%。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拟将医院本部A****楼(地上3层建筑,无地下室)一层原预留房间改建为DSA造影2室,并于DSA造影2室内新增使用1台DSA(型号为Azurion 5 M20,最大管电压为125kV,最大管电流为1000mA),属Ⅱ类射线装置,主要用于介入诊断治疗。 |
1、辐射环境影响分析 经采取屏蔽防护措施后,估算职业人员和公众全年累计受照射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的职业照射年有效剂量限值的1/4(即5mSv/a);公众照射年剂量限值的1/10(即0.1mSv/a)。 2、大气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DSA造影2室产生的臭氧及氮氧化物由DSA造影2室内通排风系统****楼****楼顶室外排放(排风口距地面高度约25m),本项目产生的臭氧及氮氧化物通过通排风系统排入环境大气后,经自然分解扩散,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为机房排风装置及空调系统,采用低噪设备,经建筑物墙体隔声及医院场址内的距离衰减后,运行期间工作场所周围噪声可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4、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行后,辐射工作人员和患者产生的生活污水均依托医院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介入手术时产生的医用器具、药棉、纱布、废造影剂及废造影剂瓶等医疗废物,拟采用专门的收集容器统一收集并由专用的污物通道转移至医院内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统一收集、处置;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办公垃圾分类收集后,暂存至医院已建设的生活垃圾临时贮存点,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集、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置,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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