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17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2328325
通讯地址:宜宾市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109号
邮编:644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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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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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网一体化建设、升级改造和运营项目—上罗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
四川省宜宾市珙县上罗镇麻柳村二组 |
****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宜宾学院 |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2000m3/d。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沉砂+调节+“第一段一体化设备”(A2O)+“第二段一体化设备”(生物接触氧化池)+高效沉淀+转盘纤维过滤+紫外线消毒”为主体工艺,厂内主要构建筑物包括:格栅及调节池、第一段一体化设备(厌氧池、缺氧池)、第二段一体化设备(生物接触氧化池)、高效沉淀池、管式紫外线消毒器、巴氏计量槽、纤维转盘滤池、储泥池、管理用房。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表1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经59m长DN400尾水管排入南广河。 |
一、施工期 本项目于2022年6月开工建设并于2023年4月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本次属于补充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施工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回顾如下: 针对施工扬尘,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号)中扬尘污染管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挡、围挡顶端应设置喷雾装置和警示顶灯、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设置了车辆冲洗装置、施工现场进行易产生扬尘的工作时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 施工期间不设食堂和住宿,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既有设施收集处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施工期噪声控制主要措施有: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施工时间;施工区设置围挡,利用围挡隔声;施工方在施工中应做到文明施工,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噪声等。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远离河道,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可作为填路材料,一些包装袋、包装箱、碎木块等,进行分类堆放,充分利用其中可再利用部分,其他可以纳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并统一处理;对于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首先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竹木等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施工过程多余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就地景观塑造和进厂道路工程铺设,无弃土。 经现场勘查和走访,项目现场及周边均未发现施工期遗留的固体废物,亦不存在其他遗留环境问题。同时,在整个施工期间,项目未引发任何环保纠纷,也未曾接到过有关环境污染的投诉。 二、运营期 1.废气: 恶臭:格栅及调节池为地埋式设计,储泥池为地埋式设计(地下部分2.5m,地上部分1.5m),二者均已加盖处理,一体化设备已加盖处理;厂区设置绿化带,设置与周围居民区之间的绿化隔离带,减缓臭气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2.废水: 采用“格栅+沉砂+调节+“第一段一体化设备”(A2O)+“第二段一体化设备”(生物接触氧化池)+高效沉淀+转盘纤维过滤+紫外线消毒”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表1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经59m长DN400尾水管排入南广河。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震,加装减振垫、厂房隔声等。 4.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污泥经脱水后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置;栅渣和沉沙定期清理外运,合法合规处置;接触氧化池填料由厂家回收。 (2)危险废物:本项目在线监测废液等属危险废物,盛于特定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具有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回收处置。 5、风险防范: 厂区内设置一座有效容积不小于500m3的应急事故池,配套相应提升泵及截断设施,使项目应急事故池能够容纳6小时处理水量。 三、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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