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6年5月11日拟对辐射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时代新增1台工业CT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15日。
电话:0831-***7327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宜宾市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109号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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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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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时代新增1台工业CT机项目 |
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 |
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鸿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投资105万元,环保投资3.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五期模组厂房(4F,每层均为模组生产车间,已建成)3层中部西侧位置安装使用一套一体式工业CT(设备型号:GreenScan-X4工业CT),该设备自带有屏蔽箱体(铅房),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最大管电压为200kV,最大管电流为2mA,扫描过程中X射线管固定在旋转齿圈上,绕工件在垂直面上360°旋转照射,出束角为40°,主射方向为南侧、北侧、顶部和底部。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的锂离子电池模组的侧板压胶面积测定。本项目只开展铅房内检测作业,不涉及室外和野外探伤,不使用定影液、显影液和胶片。后箱体铅房内净尺寸为2742×1942×2077(H)mm,前箱体铅房内净尺寸为1921×1048×1400(H)mm。该设备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的锂离子电池模组的侧板压胶面积测定;本项目只开展铅房内检测作业,不涉及室外和野外探伤,不使用定影液、显影液和胶片。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设备调试产生废气经铅房顶部排风口排至厂房内,经厂房内排风系统排放至厂房外,经自然分解和稀释,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 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通过现有管网进入厂区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临港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黄沙河。 (三)噪声 施工噪声、设备安装避免在夜间施工,通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对环境影响较小检测室施工装修、设备安装噪声经过厂房建筑隔声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可回收处理部分由厂家安装工人回收处理,不能回收部分与生活垃圾一起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置。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电离辐射 本项目工业CT设备只有在开机并处于出束状态时才会发出X射线,设备防护系统铅房采用铅结构,铅房整体尺寸:后箱体2900×2100×2420mm(长×宽×高),前箱体2000×1335.5×1845mm(长×宽×高)。铅房整体各面防护面防护能力为12mm铅板;铅房顶部设置有1个排风口,采用机械排换气,采用与所在墙体相当的12mm铅当量铅罩进行屏蔽;电缆进出口设与所在墙体防护相当的钢铅罩防护。 (二)废气 空气在强辐射照射下,使氧分子重新组合产生臭氧、氮氧化物。为防止臭氧、氮氧化物在铅房内不断累积导致室内浓度超标,铅房内设置有1个排风口,铅房顶部采取排风扇机械排风,风机风量为177.6m3/h,铅房箱体净体积为13.88m3,换气次数为12.7次/小时。在排风口设置所在墙面相当铅的钢铅防护罩,最大程度上避免射线泄漏;运营期废气经铅房顶部排风口排至厂房内,经厂房内排风系统排放至厂房外,经自然分解和稀释,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三)废水 本项目在运行时无废水产生。项目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临港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黄沙河,不会对当地水质产生明显影响。 (四)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工业CT及通风设备,本项目拟采用低噪音风机,通过建筑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对外界噪声的贡献很小。 (五)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垃圾桶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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