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融合发展局
关于2026年9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8114
通讯地址:宜宾临港经济****楼生态环境处二 邮 编:644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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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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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储能电池安全检测实验室项目 |
宜宾三江新区 |
四川天府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楷大博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四川省宜宾三江新区成****楼耳房,用地面积1100m2。项目拟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热冲设备、短路试验机、充放电机、挤压机、浅刺试验机等测试设备,项目建成后拟形成年检验7000批次动力电池电芯的检测能力。 |
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适应性改造、设备安装的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做好废气污染防治。一是实验挥发废气经管道负压抽风进入“酸雾净化塔+干式过滤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一是生活污水经已建预***网。二是酸雾净化塔废水通过“氢氧化钙中和沉淀+混凝沉淀”***网。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进行项目总平面布局,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措施,使用低噪音、低能耗、低排放并满足环境保护标准的生产、运输等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污染,管控设备运营时间,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固废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电池、废极片、废电芯、废粉末及浆料、废边角料等集中收集后由具有电池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沉淀池沉渣经定期清掏后外售建材生产企业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处置:废电解液、烧蚀残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抹布、废手套、废润滑油桶、干式过滤箱废过滤材料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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