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松桃苗族自治县木树镇卫生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6-***0326
通讯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中心
邮编: 55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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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松桃苗族自治县木树镇卫生院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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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木树镇街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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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松桃苗族自治县木树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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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博誉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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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总占地面积约2300m2,卫生院共设置床位30张,本卫生院不设置传染病科室。现有****楼,占地面积320m2,****大楼,占地面积360m2,****楼及其他附属设施,以及配套建设给排水、绿化、消防、污水收集处理、固废收集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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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详见公示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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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松桃苗族自治县木树镇卫生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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