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692-***2506(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8日(节假日顺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街****号
传 真:0692-***2506
邮 编:67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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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芒市富兴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仓库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德宏州芒市遮放镇坝托弄喜五队南吧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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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芒市富兴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德宏正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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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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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项目代码:2508-533103-04-01-755489)位于芒市遮放镇坝托弄喜五队南吧山,总用地面积约566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C、D级烟花爆竹成品仓库(建筑面积:979.84m2;计算药量:20吨;危险等级1.3级)、1座270m3成品高位消防水箱、1座240m3事故水池。仓库仅用于储存烟花爆竹成品。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的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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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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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散状物堆积扬尘对局部环境的影响;材料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及交通噪声对环境空气和声环境的影响;施工队伍排放的少量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对地表水的影响;施工机具产生的机械噪声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一些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运输车辆的尾气、道路扬尘及噪声、储存过程中产生的过期或残损的烟花爆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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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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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每日洒水抑尘,尤其是土石方、基础施工阶段及风速较大的天气应加大洒水频率;结构及装修施工阶段需采取帷幕遮挡施工。 (2)施工场地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2.5m;***网全封闭,封闭高度要高出作业面1.5m以上,并定期清洗保洁。 (3)实行硬地坪施工,工地的场内道路和建筑材料堆放地必须硬化。桩基础工地进行硬化处理,实行硬地坪施工。 (4)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在场地设置混凝土搅拌,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或废弃物,应当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避风处,并采取覆盖篷布、定期洒水降尘、袋装等措施。粉状物料场所尽量远离关心点,减少堆放时间及堆存量,防止扬尘产生。 (5)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严禁从建筑物高处向下倾倒垃圾。 (6)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材料运输应采取封闭运输方式,驶入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在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冲洗设施,对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土上路,限制车速,严禁超高、超载运输;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易洒落物质全部实行密封运输,有效抑制粉尘和二次扬尘污染。 (7)项目应选用油耗低、效率高、废气排放达标的施工机械;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必须尾气达标。 (8)专人负责施工场地和车辆的清洁打扫,保证施工场地和道路的清洁;严禁随意焚烧建筑垃圾;尽量缩短工期,减少施工废气的影响面与影响时间。 (9)施工扬尘防治做到“六个百分百的目标”,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作业100%密闭运输。 (10)施工机械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所产生污染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设置1座施工废水沉淀池(容积不低于1.0m3),将引入池中的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回用不完的情况下,经沉淀处理后就近排入项目区外沟渠;减少雨天施工作业,开挖土石方需回填的不得露天堆放,雨天对开挖的土石方进行遮盖,减少水土流失避免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护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施工中车辆维护、清洗到芒市遮****中心维护清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运输车辆行驶时间,不在夜间安排施工活动及运输活动,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与设备并加强维护与保养。电锯、电钻、切割机、打桩等高噪声设备禁止午休(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施工时设置2.5米围挡隔护。特殊需连续施工的作业除外,需连续施工的作业应在施工前三日内在附近受影响区域张贴告示。 (2)施工车辆应减速慢行,同时在通过施工场区、运输道路沿线居民聚集区时应禁止鸣笛。 (3)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在允许的情况下,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的位置。 (4)项目施工期间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间噪声防治措施,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并防止扰民纠纷。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提前告知周边住户、单位,希望能取得周边居民及工作单位的理解,如果产生噪声纠纷,建设单位应与周边住户及单位协商解决。 (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防止噪声扰民的自觉性,减少人为噪声污染。在施工现场禁止大声喧哗吵闹、高声唱歌或敲击工具等,作业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钢铁件堆放不发出大的声响,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 (6)建设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加以控制。选用低噪声机械,产噪较大的设备必须安排在白天使用,并进行隔声及减振处理。 4.固体废弃物染防治措施 (1)减少项目土石方开挖量,根据设计资料,本工程土石方挖方量约为12000m3,用于回填项目区南侧场地及绿化覆土使用,土石方开挖量不大,可以做到挖填平衡,无废弃的土石方产生。 (2)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分别捡出具有回收价值的废钢筋、废木材、废塑料、废包装材料等,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无回收价值的由施工方负责清运至当地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3)生活垃圾:清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 (4)沉渣: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产生的少量的沉渣,泥土为主,及时清掏,随着土石方一起回填场地,不外运。 (5)旱厕粪便委托周边农户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范围的划定,禁止超范围占用土地,严禁超出批准范围和移位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并严防森林火灾。 (2)严禁猎杀任何兽类,严禁打鸟、捕鸟。 (3)施工单位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设立环境保护管理,配备相应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负责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及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教育工作,严禁破坏植被。 (4)工程建设完工后,及时对该区内的空地及临时占地进行表土回覆,按照设计进行绿化。 (5)建筑垃圾必须外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合理处置,杜绝随意堆放造成生态破坏。 (6)根据芒市林业和草原局的要求,依法办理林地采伐许可手续,未取得使用林地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车辆进场道路及时清扫,对道路及回转场地进行洒水降尘,洒水次数不低于3次/天,风大干燥时段增加洒水频次,以降低道路地面扬尘,对进出库区的运输车辆加强管理,要求减速、慢行,在仓库四周设置绿化带。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进行生产活动、值班生活设施,无工艺用水及生活污水。仅在发生事故时产生的消防废水及事故时雨水经收集渠收集后,排入事故水池暂存后委****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避免长期储存,同时事故水池及收集渠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避免消防废水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3.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定期对事故水池进行巡检、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可能引起事故的异常情况,消除事故隐患;对污水输送管道、沟渠进行巡查、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可能引起事故的异常情况,消除事故隐患,将污染物跑、冒、滴、漏降到最低限度;正常生产情况下事故水池处于空置状态,本环评要求一旦出现消防废水,应立即委托环卫部****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避免消防废水在项目区域内长久储存,同时事故水池也进行相应的防渗措施。 (2)分区防渗措施。结合项目污染特征因子及其污染控制难易程度,项目按照《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导则》(HJ610-2016)表7规定要求实施分区防渗,本项目仅对烟花爆竹成品进行仓储,不进行生产,烟花爆竹均为固体状,过期或残损烟花爆竹形态及物理化学性质与烟花爆竹一致,采用容器和包装物收集后封存在仓库内贮存区,不直接接触贮存区地面,仓库在设计建设中,满足安全、防水、防潮、防盗等要求,项目的主要水污染物为消防废水,水质不涉及重金属及持久性污染物,亦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控制运输车辆进出库的车速,防止因车子怠速、车速过快等产生噪声;库区内设置“限速、禁鸣”标识牌;禁止运输车辆在库区内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路线和运输时间。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在烟花爆竹成品库内设置一个面积约为5m2的残损烟花爆竹仓库,过期或残损烟花爆竹采用容器和包装物收集后封存在残损烟花爆竹仓库。过期或残损烟花爆竹药量计入所在仓库储存总药量,每年上报并交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贮存区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立标志。收集废弃烟花爆竹的容器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执行。烟花爆竹成品库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建设标准》等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建设。烟花爆竹在运输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在转移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转移。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储存的风险防范措施 烟花爆竹的储存应遵守烟花爆竹的储存应遵守《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规定,并应分类分级专库存放。烟花爆竹堆垛间应留有检查、清点、装运的通道。仓库储存烟花爆竹要做到名称不错,数量准确,规格不串,确实做到无差错,无丢失,无损失,无霉烂,账物相符。对性质互有抵触的烟花爆竹,要严格实行分库隔离存放,严格收发登记制度,库房要实行“双门、双锁、双人”管理。 烟花爆竹在库储存,要坚持:“永续盘点”,做到“五查”,“一及时”。即收货前要查库存,发货后查库存,忙时坚持查库存,月底全面查库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库存期间,要根据其性质、要求,妥善保管,存放期超过规定时,要进行倒垛,确保物资质量。 仓库内应保持卫生整洁,通道畅通,物品摆放整齐、平码堆放;堆垛与库墙之间留有≥0.45m的通风巷,堆垛与堆垛之间留有≥0.70m的检查通道,通往安全出口的主通道宽度≥1.50m,每个堆垛的边长≤10m。物品堆码高度≤2.50m。 仓库在保管好烟花爆竹的同时,还要搞好库容卫生,做到库内无积尘、库区无垃圾杂草、库区内整洁有序,清洁卫生。 (2)装卸过程的风险防范措施 装卸作业宜在白天进行,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天气条件恶劣时,如遇雷雨、强风时应停止作业。人工搬运时一人一次只允许搬一件。如果采用专用手推车转运,一次只允许转运五件,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作业时应注意轻取轻放,防止碰撞或掉箱,严禁拖拽、翻滚、抛送、摔放、撞击、敲打、脚踏、坐卧、震动、倒置包装件,严禁相互在手中直接传递包装件,注意作业过程中的防雨、防晒。 应在距离仓库门小于2.5m处进行装卸作业,严禁车辆抵近库门装卸货物。***平台应有防止车辆碰撞的措施。 对于装卸同类烟花爆竹应逐件装卸,不得在同一装卸点同时对两车或两车以上进行交叉作业,必须按照“卸货优先、轻车让重车”的原则安排烟花爆竹的装卸工作。 当装卸点有车辆正在作业时,待装卸的车辆应停放在距装卸点30m外或在防护堤的保护范围内。 装车时,烟花爆竹装量不得超过车辆规定的装载量,不得倒置或侧放包装箱。普通汽车(已采取了防盗、防火措施的车辆)装卸烟花爆竹时,装箱高度要低于车厢边帮的1/3,烟花爆竹纸箱高度不宜超过五个箱高度且超出边帮的高度不应超过包装箱高度的1/3,车厢内不应留有空隙,应采取防止箱体移动产生踫撞的措施。检查无误后盖好篷布,并将其捆绑牢固,再关锁好后车门。 装卸现场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烟花爆竹装、卸完成后,库管员应和押运员共同清点发出或收到货物的数量,按规定履行提货或接货手续。 (3)火灾、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①库房设置禁烟禁火等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标志和应急疏散标志。应牢固、醒目耐久并标示编号、允许存放产品名称、安全存量、危险等级等项目。 ②电气安全防范措施 建议库房内不设置电气线路、固定照明,若确需要设置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要求1.3级库房的电气危险场所类别为F1类。本项目库房内外电气照明设备及线路选型及安装应符合GB50161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相关规定。若配备移动式灯具进入库房使用,则应符合防爆有关要求。 库区内10kV及以下的高压线路宜采用埋地敷设。当采用架空敷设时,其轴线与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电杆高度的1.5倍。 拟新建1.3级库房应按二类防雷设置,防雷装置的设计、施工应由具有防雷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承担,并严格履行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程序。防雷接地系统工程应有隐蔽工程的图片及影像资料。 库区内不应使用无线通讯设备,在库区入口处设置禁止携带(接打)手机的标志。 库区视频监控及入侵报警系统应装设防浪涌保护装置。 危险场所中可导电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金属支架及金属导体,均应进行直接静电接地。 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0Ω。 ③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按规定建设消防设施,划分禁火区域,严格按设计要求制订动火制度,消防设施配置安全报警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池的配置应符合相关要求。灭火器的配置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进行。建筑消防设施应进行检测,并按有关规定,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尤其应请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验收。 项目在仓库四周设置导流沟,环评要求在地势低处建设一个容积不小于240m3的事故水池,收集消防废水及事故时雨水,消防事故水池宜采取地下式,事故水池禁止设排放阀,做到消防废水不外排。废水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将废水****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外排,避免长期储存。 (4)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由企业领导直接领导,全权负责。对安全和环保应建立严格的防范措施,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 烟花爆竹储存作业属于特种作业。本项目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设置保险措施,定期进行安全环保宣传教育以及紧急事故模拟演习,提高事故应急应变能力。 严格按照规定制度控制各危险场所存药量。采取措施,保持安全设施正常技术状态。加强对危险物料状态的监控,及时消除隐患。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应制订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风险评估、应急物资调查报告及应急预案),使各部门在事故发生后能有步骤、有秩序地采取各项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建设单位应结合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实际,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送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①事故发生后,应根据具体情况(消防废水泄漏、烟花爆竹火灾爆炸次生污染等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切断泄漏源、火源,控制事故扩大,根据事故类型、大小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②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启动社会救援系统,就近地区调拨专业救援队伍协助处理。 ③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等市政部门,协同事故救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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