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办理陕西省危险废物许可证的申请》(西卫字〔2024〕31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对你公司申请事项进行了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组织开展了专家技术评审,经研究,同意向你单位重新颁发陕西省危险废物许可证。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单位名称:西安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经营地址(住所):西安市高****路****号
(三)法定代表人:马景飞
(四)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处置
(五)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1医疗废物(841-001-01、841-002-01、841-003-01、841-004-01、841-005-01),HW49其他废物(772-006-49)。
(六)经营规模:焚烧18000吨/年、微波消毒18000吨/年
二、本次许可项目内容
1、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马景飞;
2、新增4台设计处置能力15t/d微波消毒处置医废设施,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规模由焚烧(18000吨)变更为焚烧(18000吨)和微波(18000吨),经营规模变更为36000吨。详细内容见下表。
| 处置方式 |
设计处置能力 |
危废类别 |
危废代码 |
产生固废 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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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 |
50t/d (18000t/a) |
医疗废物HW01 |
(841-001-01) 感染性废物 |
1、焚烧处置残渣(炉渣)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2、飞灰送至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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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002-01) 损伤性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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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003-01) 病理性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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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004-01) 化学性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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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005-01) 药物性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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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废物HW49 |
(772-006-49) 废水处理污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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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消毒 |
60t/d (18000t/a) |
医疗废物HW01 |
(841-001-01) 感染性废物 |
微波消毒处置残渣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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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002-01) 损伤性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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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003-01) 病理性废物 |
三、许可证编号
2004001
四、许可证期限
2025年01月09日至2030年01月08日
五、持证期间工作要求
你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超规模、超期限经营。所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不得转让、出租,危险废物不得委托、转让、倒卖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在医疗废物转移过程中,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和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建立经营管理台账。
(二)落实“三废”污染防治。规范运行废水、废气和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39707-2020)等相关标准要求。严格落实监测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监测信息。
(三)严格规范贮存管理。收集的医疗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进行贮存和管理;妥善处理好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详细记录各类产物的产生、贮存、处理数量、处置方式和去向,依法合规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坚决杜绝污染事故。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环评批复要求运营并加强防护,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检修,排除安全隐患,杜绝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过程中产生环境污染事故。要注重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加强职工的卫生防护,健全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制度和措施,按要求做好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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