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传真:029-****1282
通讯地址:西安****街****号
邮编:710100
| 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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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西安市长安区和美乡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长批复〔2024〕16号 |
西安市长安区和美乡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西安康博环保有限公司 |
西安市长安区 |
2024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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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三合御宠宠物医疗(西安)有限公司樱花一路分公司动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长批复〔2024〕17号 |
三合御宠宠物医疗(西安)有限公司樱花一路分公司动物医院建设项目 |
三合御宠宠物医疗(西安)有限公司樱花一路分公司 |
西安市****路****号****花园 |
2024年11月20日 |
相关附件:
西安市长安区和美乡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报批稿)(1).doc
三合御宠宠物医疗(西安)有限公司樱花一路分公司动物医院建设项目(报批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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