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5〕245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石嘴山市惠农区公办幼儿园改扩建托育服务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其附件收悉。为切实提升惠农区托育服务供给能力,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初步设计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公办幼儿园改扩建托育服务项目(项目代码2510-640205-23-05-919661)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第一幼儿园、惠农区第二幼儿园、惠农区第三幼儿园、惠农区第四幼儿园、惠农区第五幼儿园(涵盖惠农区红果子镇、尾闸镇、园艺镇、中北街街道办事处、南街街道办事处5个乡镇街道)。
三、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卫生健康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改造惠农区第一幼儿园、惠农区第二幼儿园、惠农区第三幼儿园、惠农区第四幼儿园、惠农区第五幼儿园5家公立幼儿园托位共计396个,改造面积5060平方米。其中惠农区第一幼儿园改造一层1000平方米,4个托班72个托位;惠农区第二幼儿园、惠农区第三幼儿园、惠农区第四幼儿园均改造一层900平方米,4个托班72个托位;惠农区第五幼儿园改造一层1360平方米,6个托班108个托位。
改造内容包括5所幼儿园的活动室、寝室、走廊、厕所、盥洗室的墙面、地面、窗户、给排水、暖通、强弱电等。配置空气恒温系统、卫生消毒柜、直饮机、电源安全等防护设施等。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幼儿园改造、设备购置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6年1月—2026年12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1157.98万元,工程费1027.38万元,其他费75.46万元,预备费55.14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资金、不足部分财政配套。
八、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惠农区公办幼儿园改扩建托育服务项目》审定概算表
2.《惠农区公办幼儿园改扩建托育服务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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