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5〕256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惠农区民政局关于实施惠农区特困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改造项目的请示》(惠民发〔2025〕47号)及其附件收悉。****城乡特困群体,尤其是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的多层次养老需求,实现从“传统基本供养型”向“智慧化、医养结合型、人文关怀型”综合养老服务机构的转型,经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特困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511-640205-11-01-540284)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
三、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民政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改造原建筑总面积4200㎡,****中心敬老院一层、二层、三层室内外改造装修工程及设施设备配置采购。 其中,一层建筑面积1578㎡,二层建筑面积1224㎡,三层建筑面积1224㎡。室内改造工程:包括室内装饰装修改造主要包括室内拆除及新建墙体、地面改造、墙面改造、天棚改造、门窗更换、软装配饰、标识标牌以及消防设施改造等建设内容,配套室内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改造建设;室外改造工程:包括建筑外立面改造、拆除及新建装配式库房220㎡、绿化补植480㎡;设施设备配置采购工程:包括配置采购适老家具、电器、软装配饰、办公设备以及各功能室配套器械设备等。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室内外改造、设施设备配置采购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5年11月—2026年6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578.11万元,其中,工程费525.29万元,其他费35.98万元,预备费16.84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不足部分争取市财政配套资金。
八、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惠农区特困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审定概算表
2.《惠农区特困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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