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21028120241114000001
二、合同名称: 瓦房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车及DR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LNMP202405009-1
四、项目名称: 瓦房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车及DR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瓦房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街****号 点击查看
联 系 方 式:85552789
供应商(乙方): 大连健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路****号 点击查看4301室
联 系 方 式: 0411-****1777 点击查看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货物完整性与外观;2.技术资料与文件;3.安装调试与性能
履约要求: 一、验收组织与配合
1. 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工作,必要时可邀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技术复杂货物的验收。
2. 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无条件配合采购人验收小组开展验收,验收时供应商必须派员到场;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验收,供应商须认可采购人的验收结果。
二、验收准备
供应商交货前应对产品进行全面质量检查,整理验收文件(含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清单等),并随货物一并交付采购人。
三、验收流程
1. 货到后,采购人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予以签收;货物有明显损坏或初步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不予签收。
2.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进度随时组织验收,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
3.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采购人应组织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四、验收标准与内容
1. 验收依据:招标采购文件、合同约定、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
2. 验收内容:货物外观、规格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量证明文件、安装调试效果等,确保与合同及技术要求一致。
3. 质量判定:货物在安装、调试或存放期间发现质量问题,或达不到采购人使用需求的,判定为不合格。
五、不合格处理
1. 验收不合格或发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须无条件免费更换,直至符合验收标准。
2. 供应商完成整改后须重新申请验收,复验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六、安装调试配合
货物在采购人安装、调试过程中需要供应商配合或提供技术人员指导的,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履约期限: 2025年3月31日
履约地点: 瓦房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院内
七、验收日期: 2025年03月25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曲荣伟、许杰、胡晓玲、王峰、盖郁馨、胡国际、许连志、任华
九、验收意见: 经查验,数量、规格、资料、运行状况均符合要求,验收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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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3262/FriwVZwBcJ7Dd_Tqr81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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