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
询价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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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11台力学设备打包维保(2026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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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
1批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二○二六年八月
第一章 询价采购公告
11台力学设备打包维保(2026年度)询价采购公告
11台力学设备打包维保(2026年度)现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询价工作的措施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公开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采购。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11台力学设备打包维保(2026年度)
1.2 采购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11台力学设备打包维保(2026年度)
2.2 交货期:2026年8月-2027年8月
2.4 建设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依法设立并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或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报名单位报价之日起二年内承担过同类或类似项目,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一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5)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响应单位,能够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6)询价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询价响应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响应。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响应,参与投标的代理商需获得制造商授权。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询价文件与***平台(https://www.****.com)上同步发布,请于2026年8月17日18点至2026年8月22 日18***网站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平台注册、下载采购文件的视同未报名)。
5 报价书的递交
5.1 报价书递交或邮寄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 26 日10时,线下采购报价书递交或顺丰邮寄地点为江苏****路****号,收件人:陶工 ,联系电话:180****9853。
5.2 线下采购报价书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书,采购人将予以拒收,线上采购报价书递交逾期不接受报价。
6 报价书开启的时间和地点
线下采购时,报价书具体开启时间以实际为准,地点为报价书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媒介
本询价***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地 址: ****路****号
联 系 人:陶工
电 话:180****9853
2026年8月17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询价的具体资料,是对询价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须知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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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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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
勘探现场 |
不组织 组织,勘探时间: 勘探集中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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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询价采购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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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分包 |
不允许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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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允许偏差的范围: 允许偏差 允许偏差的项数: 2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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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
构成询价文件的其他资料 |
资料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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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询价(采购)文件的时间 |
截止时间:采购公告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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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询价(采购)文件的补充文件 |
确认的最晚时间: 补充文件发出后1个工作日内 确认的方式: 书面回复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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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9) |
构成报价书的其他资料 |
资料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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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
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 |
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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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
最高限价或其他计算方式 |
无 有,最高限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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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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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报价书有效期 |
1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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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
询价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保证金的金额: 保证金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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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
退还询价保证金的时间 |
不涉及 退还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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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3) |
不退还询价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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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部门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者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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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资质证书包括: 按照询价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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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报表年份是指: 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报表年份是指:2025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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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报价书格式”五、资质资料(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近年是指:2023年01月01日至评审当日。 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订单 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 业主证明 其他材料: 技术协议 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 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 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 其他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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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 按照公告要求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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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 |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团队人员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简介、专业技术能力、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学位或职称证书的证明材料等,格式自拟。)。供应商应填报满足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并按如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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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 |
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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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 |
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
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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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 |
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格式见第六章“报价书格式”三、联合体协议书)拟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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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0)* |
代理商要求的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如果投标人是作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该品牌有效期内的代理商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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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
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 |
报价书中的报价方案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逐条响应并提供技术支持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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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 |
报价书份数及电子版要求 |
本项目为 线下 (填线上/线下)采购 报价书正本 1 份 报价书副本 2 份 是否要求提供电子版报价书: 不要求,按平台要求线上提交报价 要求,提供电子版报价书的形式:光盘,内容包含 正本扫描件和可编辑文本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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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 |
分册装订要求 |
不要求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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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报价书密封 |
不要求密封 要求密封,密封要求: 贴封条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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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名称)报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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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
递交报价书截止时间和地点 |
见询价采购公告/询价采购邀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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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
是否退还报价书副本 |
否 是,退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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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
报价书开启顺序 |
开启顺序: 随机 其他应公布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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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递交报价书的供应商 不足的情况 |
成交供应商为多家时,供应商不足的数量要求: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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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 排序及数量 |
是否排序: 不排序 排序 数量: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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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预成交结果公示 |
公示媒介:***平台(https://www.****.com) 公示期限: 3天 其他应公示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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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见第四章合同草案中“六、合同付款”中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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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4 |
签约合同价 |
以中选单位的最终报价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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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5* |
合同付款 |
见第四章合同草案中“六、合同付款”中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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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最终采购数量以签订合同为准。 |
特殊事项说明:
因平台目前软件缺陷原因 PDF格式文件中“”中为“”,表示选中,“”为“”,表示未选中。
1 总则
1.1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是指采购人组建询价小组对响应采购的供货商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规则和时间一次递交的报价书进行评审,采购人根据询价小组的评审记结果,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2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询价采购邀请书”。
1.3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价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保密
参与询价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询价文件和报价书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语言文字
询价文件和报价书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6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勘探现场
1.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勘探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勘探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勘探现场的,不影响勘探现场的正常进行。
1.7.2供应商可自愿参加勘探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勘探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
1.7.3采购人在勘探现场中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报价书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8询价采购预备会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采购预备会。
1.9分包(A、C)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在报价书中作出说明。
分包供应商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0响应和偏差
1.10.1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中的关键条款均以“*”符号标记。报价书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报价书将被视为无效。
1.10.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对非关键条款允许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如报价书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视为无效。
2 询价文件
2.1询价文件的组成
本询价文件包括:
(1)询价采购公告(或询价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草案;
(5)采购需求;
(6)报价书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询价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2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 供应商仔细阅读和检阅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询价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报价书的截止时间。线上采购时需要修改时,***网采购文件为主。
2.2.3 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2.4 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3 报价书
3.1 报价书的组成
3.1.1 报价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授权委托书(如有);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询价保证金(如有);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报价方案;
(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报价书的组成部分。
3.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的报价书、亲自参加询价的,报价书不包括第3.1.1(2)目所指的授权委托书。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询价采购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报价书不包括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供应商递交询价保证金的,报价书不包括第3.1.1(4)目所指的询价保证金。
3.2 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报价书格式”)在报价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报价函中报价应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采购人将根据项目情况,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1项中选择含税价格或不含税价格对供应商进行价格评审。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对于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内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3.2.3 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报价书有效期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书有效期为 120 天,从询价文件规定的递交报价书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报价书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报价书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询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报价书;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报价书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询价保证金。
3.4 询价保证金
3.4.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询价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报价书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报价书格式”四、询价保证金)递交询价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书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询价保证金的,其报价书将被视为无效。
3.4.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除候选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询价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询价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询价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报价书有效期内撤销报价书;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报价书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前序表须知3.5(1)-3.5(9)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询价采购邀请书”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3.6 报价方案
3.6.1 *报价书应当对询价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或“★”)的,供应商还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
3.6.2 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的报价方案。供应商在报价书中提出多个报价方案的,报价书将被视为无效。
3.6.3 报价书对询价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报价书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报价书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报价书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技术支持性文件,则询价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报价书进行评审。
3.7 报价书的编制
3.7.1 报价书应按第六章“报价书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书的组成部分。
3.7.2报价书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报价函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应有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盖章。
报价函或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报价书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盖章。
3.7.3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报价书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盖章。
3.7.4报价书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3.7.5报价书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7.6报价书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报价书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报价书的递交
4.1 报价书的包装与标记
4.1.1 报价书应密封包装,未密封的报价书,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4.1.2 报价书封套上应载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 报价书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报价书的截止时间前,将报价书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书,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平台递交报价书。
4.2.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报价书不予退还。
4.3 报价书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报价书,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线上采购不允许撤回报价书。
4.3.2报价书的修改文件或供应商撤回已递交报价书的书面通知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撤回报价书的书面通知后,退回供应商的报价书。
4.3.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撤回报价书的,采购人应在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询价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报价书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启报价书
5.1 开启报价书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递交报价书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报价书,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线上采购无开启报价书环节。
5.2 开启程序
线下采购时,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公开开启报价书:
(1)宣布开启会议纪律;
(2)宣布参加开启会议的工作人员姓名;
(3)供应商代表检查确认报价书的密封情况;
(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顺序开启报价书,公布递交报价书的供应商名称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应公布的信息,并记录在案;
(5)供应商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等在报价书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6)宣布有关注意事项;
(7)开启会议结束。
5.3 递交报价书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
采购项目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时,递交报价书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或采购项目选择多家成交供应商时,递交报价书的供应商数量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采购人可按照下述情形分别处理:
(1)终止询价并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项目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采购人应当终止询价采购,并根据不同情形和原因,采取响应纠正措施,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项目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采购人也可以选择终止询价采购,采取响应完善措施,重新组织采购。
(2)继续询价采购
采购项目不存在应该终止询价情形,且采购人也没有自行选择终止询价采购的,采购人应按照本章第5.2款规定的程序继续开启报价书,并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规则组织报价书评审,完成询价采购后续程序。
6 询价评审
6.1 询价小组
6.1.1 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
6.1.2 询价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6.1.3 询价小组组建后,询价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询价小组组长,询价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询价及评审工作。
6.1.4 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2 评审
6.2.1 询价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报价书进行评审和比较。
6.2.2 评审完成后,询价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候选成交供应商履约能力核查
采购人可以对候选成交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报价书是否一致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一。
7.2 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候选成交商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认预成交供应商。
7.3 预成交结果公示
预成交供应商选定后,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公示期限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如下内容:
(1)所有候选成交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工期/交货期/计划工期;
(2)预成交供应商名单、预成交份额(如有)及选择原因;
(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7.4 发出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报价书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线上采购不发送成交通知书。
7.5 发布成交公告
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发布成交公示,公告信息包括成交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工期/交货期/计划工期、成交份额(如有)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7.6 *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10%。
7.7 合同签订
7.7.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书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询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标保证金。
7.7.3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7.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4项规定对最终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1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照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询价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
7.7.5*合同付款,按照第四章合同草案中“六、合同付款”中的要求执行。
7.8 特殊情形处理
因供应商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款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并告知。
8 异议
8.1 提出异议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认为询价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有关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异议受理部门(见“第一章 8 联系方式”)一次性提出异议。询价响应单位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应按相关法规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递交异议书正本,以及按照被质疑方、质疑事项有关的询价响应单位数量提供异议书副本。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质疑的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包号;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5)提出质疑的日期等;
(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8.2 异议处理
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9 纪律要求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询价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竞争性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采购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询价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报价书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询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询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报价书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1 开启记录表
开启记录表
开启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序号 |
供应商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应公布的信息) |
…… |
备注 |
供应商代表签名 |
采购人代表: 记录人:
年 月 日
附件2 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供应商名称):
询价小组对你方的报价书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
询价小组组长: (签字)
或
采购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询价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报价书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报价书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或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名称):
你方所递交 (项目名称)的报价书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供应商。
成交价:
成交份额: (如有)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采购合同,并按询价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采购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5 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分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审方法 |
评审方法 |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
|
报价书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第3.7.2-第3.7.4项的规定。 |
||
|
报价函实质性内容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依法设立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 |
|
资格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 |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规定。 |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 |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款规定。 |
||
|
人员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款规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7)-(10)款规定。 |
||
|
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8)款规定。 |
||
|
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报价 |
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 |
|
报价书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第3.3.1款规定 |
||
|
询价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第3.4.1款规定 |
||
|
报价方案 |
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 |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五章相关规定 |
||
|
完成期限 |
符合第一章第2.2款规定 |
||
|
合同条款 |
符合第二章第1.10.1款规定 |
||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偏差范围和偏差项数符合第二章1.10.2项的规定 |
||
|
2.2.2 |
评审价格 |
按照本章第2.2.2款规定的方法确定供应商最终报价的评审价格 |
|
|
3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最低价法)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3 |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由询价小组投票决定 由询价小组抽签决定 其他方法: |
|
评分表
|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3.1.1 (1) |
商务评分标准(20分) |
业绩案例(5分) |
提供2023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不少于10万的合同、技术协议及发票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1分,最高得5分。 |
|
技术储备(5分) |
拥有5项及以上相关领域专利(含实用新型),或参与起草行业标准,得5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需提供专利(含实用新型)授权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
财务状况(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横向比较投标供应商的财务状况,进行横向比较,评价为优得4-5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0-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
进度要求(5分) |
能满足维修时间要求的,得5分,每延期1个自然日扣1分(不足1个自然日按1个自然日计),扣完为止。 |
||
|
3.1.2 (2) |
技术评分标准(50分) |
维保方案(10分) |
维保方案具体全面、实施性强,横向比较,评价为优得8-10分,良好得4-7分,一般得1-3分。 |
|
设备与工具配置(10分) |
清单内的设备(涵盖关键信息、工具种类、数量),满足设备维保需求的,横向比较,评价为优得8-10分,良好得4-7分,一般得1-3分。 |
||
|
质量保证(10分) |
对维修或更换的零部件、操作的规范性、设备性能有明确的要求,横向比较,评价为优得8-10分,良好得4-7分,一般得1-3分。 |
||
|
服务承诺(10分) |
响应与到场、备件保障、修复周期高效合理,可行,评价为优得8-10分,良好得4-7分,一般得1-3分。 |
||
|
人员配置 (10分)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人员数量、支撑专业、职称、工作年限、类似项目经验等,横向比较,评价为优得8-10分,良好得4-7分,一般得1-3分。 备注: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和开标前半年内其中1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缴费额应与团队人数相匹配。 |
||
|
3.1.3 (3) |
报价评分 标准(30分) |
报价得分(30分) |
(1)A1=所有有效投标人的算术平均值;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1-20%)*A1的报价为B1、B2、…Bn。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1-20%)*A1,则该报价不参与评审基准价的计算; (3)A2为评审基准价=有效报价的B1、B2、…Bn报价算术平均值; 各有效投标人的总报价与A2评审基准价相比,相同的得满分,每增加1%减0.15分,每减少1%减0.1分,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注:以上评审基准价及报价得分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 |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由评价小组投票决定 由评价小组抽签决定 其他方法: |
|
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价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2评审标准和程序
2.1 评审价格的确定
2.1.1 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以最终报价的大写含税价格为准。
2.1.2 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如果)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1.3 评价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 综合评分和排序(综合评分法)
2.2.1 评分。评价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报价评分由评价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2.2 汇总。评价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
2.2.3 评价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最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
4 评审结果
评价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或不排序)。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合同草案
【密级】
设备维修/维保合同
|
甲方(委托方): |
甲方合同编号: |
|
乙方(受托方): |
乙方合同编号: |
本合同正文为清洁打印文本,如双方对此合同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图形,除非经双方确认同意,不产生约束力。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 设备的维修/维保相关条款达成一致,特订立合同如下:
一、维修服务内容
(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维修设备的基本情况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二)乙方开展修服务工作的地点:
(三)维修进度安排: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准备工作,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维护工作,并交付甲方进行验收。
(四)维修服务内容其他约定: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 技术协议》约定的维修内容。
2.双方约定: 。
二、维修服务的要求
(一)维修方法(方式): 。
(二)维修配件的提供:维修配件由乙方负责采购和提供,维修配件清单详见附件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付维修配件并由甲方组织验收。
(三)乙方交付的维修配件的质量要求与技术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 技术协议》中确定的质量要求与技术标准。技术协议无约定的,若存在国家标准时,乙方交付的维修配件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环保标准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在没有约定的标准和国家标准时,则按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按商业惯例。
2.双方约定: 。
(四)维修工作的质量要求:设备维修完毕后,要求质量稳定可靠,质量、性能、精度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 技术协议》中确定的质量要求与技术标准。
2.双方约定: 。
三、验收标准及质保期
(一)乙方保证交付的维修配件是全新原厂原装产品。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维修配件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配件的验收工作,验收方法: ,验收标准为: 。
(二)甲方于乙方完成维修工作后 个工作日内对维修工作的质量进行验收,验收方法: ,验收标准为: 。
(三)乙方对维修工作(含维修配件)提供 个月质保期,质保期自维修工作经甲方验收通过之日起算。
(四)质保期内,除发生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外,维修配件有损坏的,乙方应保证对损坏部分免费予以更换,并根据甲方要求派员到甲方或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技术支持,更换、运输和检验(如需要检验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收到甲方有关质量问题的通知后应在 日内响应。
(五)在质保期内,除发生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外,设备出现维修配件损坏之外的其他故障的,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派员到甲方或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技术支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收到甲方有关质量问题的通知后应在 日内响应。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
(一)本合同总价款(含税)为人民币 元(大写 ),税率 %。
(二)合同价款的支付按下列第 项执行:
1.甲方于合同生效并收到预付款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合计人民币 ;乙方交付维修配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同等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合计人民币 ;乙方完成维修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合计人民币 ;合同总价的 %作为质保金,合计人民币合计人民币 元,乙方提供等额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质量保函或质保期满且未发生质量问题后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支付。
2. 。
(三)乙方收款帐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乙方变更收款帐户的,应于甲方付款前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四)甲方开票信息为: 。
五、保密责任
(一)本合同涉及的项目密级为 级,本合同文本为 级,保密期限为 年。
(二)乙方承诺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让,不得向第三方透露项目信息。
(三)设备维修/维护期间,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出入检查制度、保密制度、现场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四)如果是涉密项目,双方签订保密协议,明确涉密人员、责任界限和管理措施,并承诺严格遵守协议要求,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信息。
(五)乙方违反本条约定造成甲方产生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六、安全、环保责任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对环境、健康、安全、节能方面的要求,对于所产生的垃圾、废品等材料,应当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置,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损害。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和人员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三)设备维修、拆解、安装存在安全隐患的,由乙方牵头制定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维修维保期间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廉洁风险防控
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廉洁协议书,并承诺严格遵守协议要求,杜绝腐败现象。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视为甲方违约,每逾期一日,按照未支付合同款的 0.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10 %。
(二)甲方的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的质量责任。若乙方交付的维修配件或完成的维修工作存在缺陷或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或受到索赔而导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三)乙方交付的维修配件数量、型号、质量等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日内更换,若在上述期限内经更换仍无法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要求或者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20 %的违约金。
(四)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维修配件或更换不合格配件导致逾期完成维修工作的,应当承担逾期完成维修工作的违约责任。
(五)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的,则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0.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20 %的违约金。
(六)乙方完成的维修工作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10 日内整改、重作,若在上述期限内经整改或重作仍无法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要求或者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20 %的违约金。
(七)乙方在质保期内不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质保服务的,甲方有权按扣除全部质保金,质保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还应当继续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委托其他第三方提供质保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 。
九、知识产权担保
乙方应当保证,由其提供的所有的维修配件均来源于正规渠道,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违反乙方对任何第三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违反非竞争义务或超越代理权进行代理行为等)。如果甲方或甲方的最终用户因取得或使用乙方提供的维修配件而遭受任何第三方最提出索赔、诉讼或仲裁的,不论是由于侵权或任何其他原因,均应由乙方出面解决并赔偿甲方或甲方的最终用户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和损害。
十、合同的变更、终止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的;
2.发生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的;
3.发生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解除权人提出解除合同的;
4.乙方出现经营状况恶化、涉及重大诉讼等危及其履约能力的情形,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说明情况的,或者虽书面通知甲方但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担保的;
5.其他: 。
十二、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 15 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证明材料,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双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情况协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不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十三、通知与送达
(一)双方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均真实有效并作为本合同履行以及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本合同争议时的有效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
(二)任何一方变更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5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变更后的信息;未及时通知的,对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十四、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之订立、生效、解释、变更、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乙双方因合同内容或者履行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通过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五、特殊约定
若乙方为中小企业,应在订立合同前主动告知其属于中小企业,如未主动告知,相应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六、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且双方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二)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或者变更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四)双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变更或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合同壹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附件清单
附件:1.维修配件清单
2. 。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本页为 (甲方名称)与 (乙方名称)《 设备维修/维保合同》签署页】
|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送达地址: 电话/传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送达地址: 电话/传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签订地点:****路****号 |
|
第五章 采购需求
1 设备维保技术服务内容
1)设备信息
|
序号 |
资产编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生产厂商 |
|
1 |
24005060002 |
振动测试系统 |
VS-5000-150 |
1 |
苏试 |
|
2 |
24005060008 |
振动台与运输试验系统 |
DY-1000-8 |
1 |
苏试 |
|
3 |
24005060010 |
液压振动台 |
ES-10D14 |
1 |
苏试 |
|
4 |
24005060011 |
DC-5000-50 |
1 |
苏试 |
|
|
5 |
24005050001 |
倾斜摇摆试验设备 |
YB-500 |
1 |
苏试 |
|
6 |
24005060005 |
数字式振动台 |
DCS-5000-45 |
1 |
苏试 |
|
7 |
24006030059 |
60m立方湿度/温度/振动环境应力试验系统 |
DC-10000-100 |
1 |
苏试 |
|
8 |
24006030059 |
60m立方湿度/温度/振动环境应力试验系统 |
DC-10000-100 |
1 |
苏试 |
|
9 |
24006030059 |
60m立方湿度/温度/振动环境应力试验系统 |
DC-10000-100 |
1 |
苏试 |
|
10 |
24006030059 |
60m立方湿度/温度/振动环境应力试验系统 |
DC-20000-200 |
1 |
苏试 |
|
11 |
24006030050 |
1立方三综合试验系统 |
ES-20-320 |
1 |
东菱 |
2)设备维保技术服务的方式:甲方试验设备现场维保 。
3)设备维保服务期限:2026年8月28日至2027年8月28日。
2 设备维保技术服务要求
1)设备维修时间要求
a)乙方提供全年7*24小时售后服务,乙方接到故障电话后, 2个小时内给出处理方案,如电话不能解决问题,在48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处理;
b)除振动台体、变压器外,其他备件的备货时间≤5个工作日;
c)简单故障:需要在48小时内完成相关维修工作;
d)复杂故障(需要更换)等大型故障需在72小时内完成相关维修工作;
e)备件备货货期:供货备件5个工作日,为提高维保效率乙方需在甲方建立必要的备件库。
2)设备维保人员资格要求
a)乙方维保技术服务人员需要有良好的工作状态和扎实的维保专业技术基础;
b)乙方设备维保技术人员应具备国家有关规定必要的证书资格,如:电工证、电焊证等。
3)设备维保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a)维修或更换的零配件的性能不得低于原厂,乙方维修使用的配件务必使用原型号配件,如更换其他型号配件,需征得甲方同意。
b)乙方在维保过程中,务必保证操作的规范性,保证人员、设备的安全,如因乙方人员操作不规范引起的人员及财产损失,乙方负全责。
c)上述表中设备年度计量校准时,乙方需安排人员予以配合。
3 保养要求
|
序号 |
维护项目 |
年度 维护 |
备注 |
具体说明 |
|
一 |
台体 |
|||
|
1 |
动圈 |
A |
松紧、异响、损坏 |
橡胶件更换,动圈检查 |
|
2 |
风机、风管 |
A |
异响、损坏、密封 |
损坏更换 |
|
3 |
上、下导轮、导轮板 |
R |
松紧、老化、损坏 |
橡胶易损件更换 |
|
4 |
上罩盖、防尘罩 |
A |
清洁、老化、损坏 |
橡胶易损件更换 |
|
5 |
中心气囊、中心导柱 |
A |
老化、磨损 |
橡胶易损件更换 |
|
6 |
气路(气管、接头、气囊) |
A |
松紧、老化、泄漏 |
损坏更换 |
|
7 |
油路(油管、接头) |
A |
松紧、老化、渗漏 |
损坏更换 |
|
8 |
油箱、油表、油泵、电机、调压阀 |
A |
损坏、渗漏 |
损坏更换 |
|
9 |
耳轴、转向机构 |
A |
磨损、润滑 |
检查 |
|
10 |
水平台导向杆、橡胶衬套 |
A\R |
老化、损坏 |
橡胶易损件更换 |
|
11 |
抗磨液压油、机油滤清器 |
R |
过期、失效 |
油更换 |
|
12 |
温度传感器 |
R |
老化、损坏 |
损坏更换 |
|
13 |
台体对中装置 |
A |
行程、位置 |
校对 |
|
14 |
水平台、导轨、密封圈 |
A\R |
行程、位置、老化、泄漏 |
橡胶易损件更换 |
|
15 |
台体 |
C |
清洁 |
检查 |
|
二 |
电 源 |
|||
|
16 |
变压器 |
A |
噪声、温度、电压、接头 |
检查 |
|
17 |
电器开关、急停开关、启动按钮 |
A |
损坏、老化 |
损坏更换 |
|
18 |
接触器、继电器 |
A |
损坏、老化 |
损坏更换 |
|
19 |
限位、连锁装置 |
A |
行程、损坏 |
损坏更换 |
|
20 |
前置箱、模块箱 |
A |
损坏、老化 |
损坏更换 |
|
21 |
模块箱散热风扇 |
A |
损坏、老化 |
损坏更换 |
|
22 |
联线、接头 |
A |
紧固、老化 |
损坏更换 |
|
23 |
模块连接控制板 |
R |
损坏、老化 |
老化更换 |
|
24 |
保险丝 |
A |
损坏、老化 |
易损件更换 |
|
25 |
电压、电流、 |
A |
误差 |
校对 |
|
26 |
告警系统、指示灯、增益开关 |
A |
增益易损件更换 |
|
|
27 |
电气绝缘、接地 |
A |
检查 |
|
|
28 |
电柜 |
C |
检查 |
|
|
三 |
控制仪 |
|||
|
29 |
传感器 |
J |
误差 |
校对 |
|
30 |
控制仪 |
J |
误差 |
校对 |
|
31 |
低噪声电缆 |
R |
损坏、老化 |
损坏更换 |
*4投标前需到采购方现场对设备状态进行确认
第六章 报价书格式
(项目名称)
报 价 书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
2025年 月 日
一、报 价 函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报价(其中不含税价为: ;增值税税额为: )完成服务,并按照合同预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报价书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授权委托书;
(3)报价一览表;
(4)报价方案;
(5)资质文件。
……
报价书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询价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书有效期内不撤销报价书。
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响应询价文件的全部要求
(2)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书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询价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询价采购项目报价书、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 询价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 应 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报价表(格式自拟)
四、报价方案
报价方案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逐条响应并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格式自拟。
五、资质资料
(第一章询价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全部资质材料)
(一)基本情况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项和第3.5(2)项的要求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供应商还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项、第3.5(7)-(10)项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二)近年财务状况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项的要求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货物名称 |
|
|
规格和型号 |
|
|
项目名称 |
|
|
买方名称 |
|
|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
|
合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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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及供应商 履约情况 |
|
|
备注 |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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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3331/h4c1D6ABMqitpwL5rF6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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