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眼科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公开市场调研,具体项目内容见附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内容:
(一)场地情况:
****中心部分工作场地,面积约60平方米,用于开展视光相医疗相关服务。
(二)服务内容:
1、 健康讲座:以爱眼、护眼、防盲、治盲为主题,赴宁波大市各学校、社区、乡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讲座。其中:
1.1白内障下乡:全年下乡筛查不少于500次,分2个组,每组配备具有眼科医疗服务经验的人员3人,驾驶员1名,车子3辆(其中1辆17座以上)。每周需要安排车辆接送出入院眼疾患者来回5-6次,全年接送眼病住院2000人次以上;全年下乡筛查眼病15000人次以上。
1.2协助科室中小学视力普查:每年约26万人次以上,上下半年各一次,每次开展时间约2个月。
2、科普宣传:使用包括宣传册、视力表、眼保健操图、文具用品等进行的眼病科普知识宣传。
3、大型义诊:包括以各学校为主的视力普查;以各社区、乡镇为主的疾病筛查。每年10-20次。
4、组织主题健康宣教讲座,如围绕3月6日青光眼日、6月6日爱眼日、眼科常见疾病、眼病并发症等组织开展主题健康宣教讲座。
5、病人回访和跟踪:包括所有出院病人的回访和跟踪,2次/年,整理出相应的资料,建立和巩固医患沟通渠道,促进视力健康。
6、舆论宣传:包括报纸、公众景观、社区学校宣传栏等,就“保护视力、预防眼病”等主题的平面媒体宣传和电视、电台、网络的多媒体宣传。
7、提供眼科配镜等相关服务
8、其他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合作内容。
二、供应商资质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特定资格条件:具备眼视光配镜服务相应资质,拟派驻工作人员具备相应资质。
(二)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调研要求
参与调研应根据调研内容提供以下资料(资料一正三副,正本须加盖红章):
1、供应商资质文件,按资质要求提供。
2、供应商报价情况。
3、项目的需求满足情况。
4、详细的项目合作方案书。
5、所投的标书需包含且不限于上述资料,盖章后装订成册。
五、报名及注意事项
1.请符合资格要求和项目需求的投标人到宁波****中心报名,本项目接受电话报名,联系人:肖老师,姚老师,联系电话:0574-****6979。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17时。
2.本次调研采用现场报价方式,现场调研时间暂定于2025年9月29日14时,地点:****路****号,宁波大****楼会议室(如遇时间、地点变化将另行通知)。
3.调研文件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编制,相关内容必须属实,如有虚假不得进入调研流程。调研结果不对外公布,最终以公开招标结果为准。
4.我院为无烟医院,文明单位,院区内严禁吸烟,并要求严格做好垃圾分类,请投标人自觉遵守。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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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340/QZyZVpkBAPmtUBovCCW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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