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采购计划,于2025年09月26日对安宁疗护病区提升工程窗帘以及医用帘采购项目行院内竞争性磋商,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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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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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2509261905 |
安宁疗护病区提升工程窗帘以及医用帘采购项目(中河分院) |
宁波大狼窗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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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2509261904 |
吞咽电刺激治疗仪1台采购项目 |
浙江荻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特此予以公告,如有疑问,请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宁波市鄞州第二医院(****路****号邮编315192)提出质疑,该书面质疑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监督机构名称:鄞州区第二医院监察办公室 电话55****05
3、感谢各投标供应商积极参与采购活动,希望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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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352/gDPQxpkB8JITibH4WdJ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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