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永仁县县域医共体人民医院眼耳鼻喉科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永仁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Q53A010****1439。
2.项目名称:永仁县县域医共体人民医院眼耳鼻喉科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招标范围:向永仁县人民医院提供眼耳鼻喉科耗材配送服务(包含纳入带量采购范围的耗材和未纳入带量采购范围的耗材),数量1批,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由招标人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5.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始按需求供货(正常配送接到招标人通知后5个日历天内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急诊或急救耗材接到招标人通知后8小时内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不得因供货不及时影响招标人正常医疗工作。
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业主方服务要求。
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产品有效期要求:
8.1产品有效期为一年的,剩余有效期至少为九个月;
8.2产品有效期为一年半至两年的,剩余有效期至少为十二个月;
8.3产品有效期超过二年的,剩余有效期至少为十五个月。
在供应产品发生货源紧张的状况下,供应商应优先满足本合同的需求,避免脱销。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0.本项目纳入带量采购范围的耗材执行医保带量采购中选价,未纳入带量采购范围的耗材按照“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控制单价按整体下浮率进行报价。
11.采购总预算:60万元/年(以实际采购结算为准,招标人不保证服务期内配送金额达到此金额)。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独立主体若依法不需办理营业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或说明。
2.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网产品的配送权限,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网产品的配送权限,提供承诺书。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同一产品有非医疗和医疗器械的,必须提供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
3.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1)、(2)二者之一;若投标人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则提供(2)。
(1)2023年—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四表一注”,“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平台(网址:htp://****.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
(2)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5.提供社保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天工作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9.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9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1)线下获取: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的除外)、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路****号云南****楼获取招标文件。
(2)线上获取:投***网(网址:http://www.****.com)***网上获取招标文件(word版)及其它资料。
备注:a具体注册***网站(http://www.****.com)查看“***平台征集交易主体信息库成员的公告”。
(3)电子邮件获取:投标人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的除外)、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及工本费支付凭证,发送邮件至招标代理邮箱bn****@****.com获取招标文件(word版)及其它资料(若有),邮件主题应采用固定格式及内容如下:“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工本费400元/份
工本费账户信息如下:
招标公司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全称: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技支行;
账号:010000097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楚雄****路****号****广场楚雄开评标室。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不接受邮寄形式。
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仁县人民医院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878-***6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0871-****89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思奇、赵伟宏、罗渊、徐乐乐、王彦棚、冯强
电话:0871-****8952
邮箱:b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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