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病案统计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三院—2026—单一来源—BAS—001
招标(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月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6年1月14日
二、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病案统计管理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中标(成交)项目采购
中标(成交)人:
供应商名称: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路****号7幢7层J1989室
中标(成交)价:20000.00元/年
服务期:服务期3年采用1+1+1模式,每年一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徐红、胡建明、周丹丹
招标(采购)人名称: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蚌埠市****中心
项目负责人:郭曼 联系方式:0552-***1156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三、书面询问或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四)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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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362/Tiusu5sBJ4i9JSOwrXF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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