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本着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对钢瓶氧采购项目(详见附件)进行谈判,欢迎具备条件且符合资质条件的的供应商南京宁卫医用氧气有限公司参加本次谈判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 、项目名称及数量:马鞍山市人民医院钢瓶氧配送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 RMYY-YP-2023-1-6
3 、谈判内容:详见附件
4 、谈判方式:院内单一来源
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 、项目预算: 9.2 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 9.2 万元
7 、数量: 40L 1400 瓶; 10L 200 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2.1 、独立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 1 )和( 3 )和( 4 )证书;独立供应商若为经营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 2 )和( 3 )和( 4 )证书;
( 1 )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 生产范围包含医用液氧 ) 、有效的医用液氧药品 GMP 证书(若投标单位证书已到期不能审核的,须出具等同其审核通过的资质证明文件)和有效的医用液氧药品注册批件;
( 2 )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 3 )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4 )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化学品或者危险货物运输)或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3 、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提交货物(含相关服务)的技术参数和配置应与谈判文件的要求及其响应文件的技术要求(如果被评审小组接受的话)相一致。若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4 、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强制性要求。
5 、技术支持
5.1 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全方位及时而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5.2 成交供应商负责供货、运输并安装调试完毕。
6 、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 2016 〕 35 号)为准):
( 1 )谈判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5 分的。
( 2 )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5 分到 9 分 ( 含 9 分 ) 且公布日距日超过 3 个月。
( 3 )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0 分到 19 分 ( 含 19 分 ) 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 6 个月。
( 4 )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20 分到 29 分 ( 含 29 分 ) 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 12 个月。
( 5 )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 30 分以上 ( 含 30 分 ) 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 24 个月。
三、获取文件方式及报名办法
1 、凡报名参加的供应商请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1 )、并发至邮箱报名。请按要求填写完整,不可有缺项。如不按要求填写,可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发送信息!
2 、报名成功后,如收到谈判文件放弃谈判应在开启前 2 日电话通知我院招标采购办公室,否则,采购人将视情况给予 3 个月 -1 年内不接受其它项目报名的处罚。
3 、谈判文件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
4 、资料发送方式:供应商将相关报名信息发送至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邮箱(招标采购办公室邮箱( ma****@****.com ))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招标采购办公室将谈判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报名邮箱。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1 、谈判时间: 2023 年 1 月 2 日 下午 14:00
2 、谈判地点: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会议室(湖北路 45 号)
3 、报名及谈判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2023 年 1 月 1 日 下午 17 : 00
4 、谈判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 1 月 2 日 下午 14:00
谈判地点: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会议室(湖北路 45 号)
5 、供应商需要递交纸质的谈判文件(或者邮寄)
邮寄地址: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单位名称: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孙老师、陈老师、杨老师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谈判时间。
六、联系方式
1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地址:马鞍山市湖北路 45 号
邮编: 243000
联系人:孙老师、杨老师、陈老师 电话: 0555-***2820
招标采购办公室邮箱( ma****@****.com )
2 、采购人:马鞍山市人民医院药事科
3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电话: 0555-***2429
注: 1 、报名时请将报名表格填写完整,不可有缺项。如不按要求填写,可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发邀请函!
2 、报名成功后,如收到邀请函放弃参与应在评选前 2 日电话通知我院招标采购部,否则,我院将视情况给予 3 个月 -1 年内不接受其它项目报名的处罚。
附件1:报名表.docx
附件2:医用钢瓶氧招标项目采购需求.doc
专家论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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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392/Jm55towBfmsCYrQyKA-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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