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YG-ZD-2024044
二、项目名称:****楼、****楼、****楼台电梯维保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捷登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路****号****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1196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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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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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楼、****楼、****楼台电梯维保服务服务范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磋商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年期后如乙方经甲方考核通过,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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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业绩名称 |
合同甲方 |
合同乙方 |
合同 签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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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扶梯维保项目 |
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
合肥捷登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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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武警安徽省总队医院电梯维修维保项目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徽省总队医院 |
合肥捷登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
2023年0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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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心一期电梯维保服务 |
****中心 |
合肥捷登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
2024年0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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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
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
合肥捷登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07日 |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其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人民医院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0562-***8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公交总公司对面东宸酒店16层
联系方式:0562-***8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0562-***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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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398/2aSTxpEB1VaeE9cAd-9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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