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瑞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扩建工程医用气体系统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http://****.gov.cn)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21日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DC202008009
项目名称: 瑞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扩建工程医用气体系统采购
预算金额(元): 1550000
最高限价(元): 155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1.工期:100日历天,配合施工总承包工程进度。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质量保证期: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合格签字验收之日起,整体保修24个月(不含耗材),终身服务。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一:1.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 3.须具有《中心供氧系统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中心吸引系统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4.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GC2级及以上); 5.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2级及以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2020年09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网(http://****.gov.cn)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 ***网(http://****.gov.cn)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网:供应商注册-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注:招标公告上附件里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09月21日 09: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供应商无须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 2020年09月21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 瑞安****大楼****楼开标室(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投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须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190。 (2)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 (办理流程详见http://****.gov.cn)。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3)***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网下载并安装,(***网址:http://****.gov.cn),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网址:https://****.cn(以下简称《操作指南》)。 (4)考虑到系统兼容性建议投标供应商在操作电子投标流程时使用windows7 64位或以上操作系统。 (5)投标供应商用CA数字证书(制作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个CA)在电脑上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事宜。解密时长为从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也可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理相关工作的公告》要求进行在线投诉。 3、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根据浙财采监〔2012〕11号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注册并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条件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如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也须满足此规定,方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5、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6、疫情期间,进****中心(代理机构、招标人、专家等),须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绿码,经体温测量正常和信息登记后方可进****中心;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不得进****中心。****中心,全程不得脱下口罩,不得随意走动,不与任何人员有密切接触,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扎堆就餐,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不喧哗闲聊,在接触自己面部、特别是鼻孔与眼睛前先洗手,做好健康防护。因疫情原因,进场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规定。 7、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2号)及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本项目经采购单位负责人同意,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瑞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 马屿镇瑞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叶守北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59****7007
质疑联系人: 王旭展
质疑联系方式: 135****7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场
传 真: 0577-****5377
项目联系人(询问): 郑珉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9****2826
质疑联系人: 吴三郎
质疑联系方式: 139****508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大楼
传 真: 0577-****7570
联系人 : 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0577-****756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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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扩建工程医用气体系统采购(定).docx
212.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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