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 采购 项目名称: 微量元素分析仪
三、 采购 项目编号: 0625-23215D55- 4 (重招)
四、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 3 年 1 2 月 1 日
七、预算总金额(元) 1200000.00
八、废标理由: 经评审,本项目的有效投标人 不足三家,不满足公开招标要求。
九 、评审 专家 名单: 龚得朋 、 叶帆 、 张益光 、 吴炳权 、 林应宝
十 、 其它事项
1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 2 个工作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其他事项: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
十 一 、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 连振程
联系电话: 0577-****5318
地址: 乐清市虹桥镇飞虹北路 26 号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财,马菊美
联系电话: 0571-****0240 , 85860232
传真: 0571-****0230
地址:****城区凤起路 334 ****大厦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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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微量元素分析仪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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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40/-me9MowBzztYQAUlZhy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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