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重大建设项目医疗工艺设计审查评估 |
| 预算金额(元) | 15.00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否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年10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重大建设项目医疗工艺设计审查评估 数量/单位:1 采购目录: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为助力我省"千项万亿"卫生健康重大项目建设和未来医院建设探索,规范和提升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的医疗工艺流程,切实提升医院建设项目的功能合理性、流程高效性和使用友好性,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省级医疗机构5000万以上重大建设项目提供工艺流程审查评估服务。建立"政府主导、专家支撑、闭环管理"的医院基本建设项目工艺流程审查工作机制,并充分发挥专家库在医疗工艺流程设计专项评审中的前瞻性、高水平、专业化支撑作用。1. 机制建设目标。形成一套覆盖项目受理、专家遴选、资料审阅、现场踏勘、合议评审、意见出具、跟踪反馈全链条的标准化工艺设计审查工作流程,实现审查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承接单位应确保审查意见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审查专家组专业结构应覆盖建筑设计、医疗工艺、医疗专项工程、临床医疗、医院管理、院感管理等必要领域,专家名单报委托单位确认。审查应严格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不得遗漏关键环节。审查意见须经专家组集体合议形成,问题描述准确、修改建议具体、依据充分明确。承接单位应建立审查意见审核制和质量追溯制,对意见格式和内容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承接单位应按照委托单位要求,提供专业、高效、公正的医疗工艺流程审查评估服务。需制定工艺流程审查工作细则、工作流程、专家遴选办法、保密规定等;开发审查申请表格、专家预审意见表、合议记录表、评审意见书模板等标准化文本。服务全程需主动沟通,审查前需充分了解项目需求,审查过程中需耐心听取建设单位诉求,审查后需及时跟进意见采纳情况并提供必要的答疑指导。; 承接单位应严格遵守保密和廉洁规定,对委托单位和项目单位提交的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义务,须组织审查专家签署《保密承诺书》,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或用于审查以外用途,审查结束后资料按规定归档或销毁。实行利益冲突回避制度,专家与项目单位、设计单位存在隶属关系、经济利益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查情形的,承接单位应主动核查并要求专家回避。承接单位应建立廉洁监督机制。; 承接单位需配合项目进度安排,实行限时响应制,需在收到审查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初审,并向委托单位反馈;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家匹配、专家邀请及现场审查工作,审查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提供专家评审意见;申请单位针对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承接单位在收到申请单位反馈意见5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家组复审。复审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归档并提交委托单位报备。。 |
| 联系人 | 规划处 |
| 联系电话 | 0571-****9052 |
| 备注 | /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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