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杭州步步行贸易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杭州步步行贸易有限公司
2、地 址:****路****号****楼
五、基本情况
当事人杭州步步行贸易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浙江****路****号浙江翔实建****楼开标室实施了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浙江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意见》(浙财法〔2023〕7号)附件2《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序号34的规定。
七、处罚结果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肆拾元整(¥1,240.00),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
八、处罚日期
2025年09月12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绍兴市财政局
2、联 系 人:张婷婷
3、联系电话:0575-****9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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