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院后救护服务采购 作 以下补充修改:
一、 原 采购 文件中第四章 “ 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 表后附响应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医疗急救车转运服务许可证、救护车车辆年检合格证明、车险保单、驾驶员驾照、行驶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并加盖响应人公章。未提供以上复印件将导致响应无效,相关原件带至采购会议现场备查。
现更改为: 表后附响应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救护车车辆年检合格证明、车险保单、驾驶员驾照、行驶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并加盖响应人公章。未提供以上复印件将导致响应无效,相关原件带至采购会议现场备查。
二、本项目原响应文件递交的响应截止时间 由 202 4 年 1 月 9 日 09 时 3 0 分 修改为: 202 4 年 1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
三、 原 采购 文件中若有和上述修改有不一致的,以该补充文件为准,其他以原 采购 文件( 项目 编号: SLF-C2023123 )为准。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
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 24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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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40/83BE54wBfmsCYrQyU8M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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