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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行政处理决定书

2025-02-06招标结果-中标浙江 - 温州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滨江院区窗帘
省份/直辖市 浙江 所属地区 温州市
采购单位 浙江省财政厅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189****5075 钱雨龙 187****0799 152****8511 更多联系方式(87个)
代理机构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瑞苒节能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 见正文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一、项目编号:JJHZ241125735

二、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滨江院区窗帘、床帘、输液吊杆等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12-27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绍兴继坤纺织品有限公司

地址:****城****楼

被投诉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路****号

相关供应商:瑞苒节能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弄****号8305室

当事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绍兴继坤纺织品有限公司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滨江院区窗帘、床帘、输液吊杆等采购项目(编号:JJHZ241125735,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材料经补正后,本机关于2025年1月3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绍兴继坤纺织品有限公司诉称:投诉事项1:1)招标文件采购产品多为特殊定制产品,市面少有流通,技术指标要求有很多指标也都超过国家标准,明显为个别供应商量身定制,提供中标便利,***网公示的打分情况也证实这一点,大多数中标单位都得不到满分,只有中标单位几乎每一项打分条款均为满分。2)本项目有32家供应商报名,最后参与投标的只有10家单位,10家单位有3家没有交样品。为什么这么多供应商报名,投标的却只有10家?也足以证实本项目技术指标过于苛刻。有3家不交样品的供应商就不以中标为目的,只是为中标单位拉价格。以上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例如:①布帘技术参数:★6.1依据GB/T 29862-2013 纺织品纤维含量(%)聚酯纤维≤98 聚乳酸纤维≥2;②屏风帘:轨道系统:五槽式轨道系统,顶槽外观宽度≤60mm,铝合金厚度≥1.2mm,涂层采用静电粉末喷涂工艺,可保证在一个顶槽中容纳5片屏风帘片。需定制弧形五轨道屏风帘,解决弧形窗户遮阳;③电动3%透景卷帘:底杆:★1.灰色铝合金底杆下沿口需配置嵌入式的防撞橡胶条,两头塑料端盖为了防止掉落及维修拆卸方便,需采用螺丝固定;④全遮光卷帘:3.6清洁系统:外置自动清洁毛刷,面料上下运行过程中自动清洁附着在面料上的灰尘,拉珠配吊坠。⑤防晒卷帘:2.1灰色铝合金底杆下沿口需配置嵌入式的防撞橡胶条,两头塑料端盖为了防止掉落及维修拆卸方便,需采用螺丝固定。3.5绳棒一体设计,通过操作棒控制窗帘自动下落,到达限位时自动停止。绳棒一体的绳采用强度极高并极其耐磨材质,外观简洁(如有样品,需在样品中体现),4.面料成分4.1主要材质:采用三层太空薄膜压制,内嵌式太空热反射铝层;克重≥110克/㎡,面料表面压花工艺提供眩光保护和表面抗刻划,防水防油污,可采用消毒水或者清洁剂直接清洁;4.2百褶压痕宽度≥50mm。明显不合常理,因此技术参数属于特殊定制产品,使用该类行标准有意倾向特定的供应商,从采购参数上排斥其他供应商。根据代理及业主口头上提供的信息,告知我方“北京亿斯特科技、北京伟业窗饰遮阳帘有限公司、武汉金百艳窗帘有限公司、天津赛尚遮阳科技有限公司”有符合本次采购的产品,我司联系相关厂家和供应商,对方均回复没有相关产品,而后又联系浙江本土生产窗帘窗饰厂家均表示没有相关产品,可见此次采购的产品特殊性和稀有性,请问代理公司及业主对采购的产品在项目公开前是否细致的调研过?代理和业主捏造事实,为中标单位提供便利。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事实依据:1)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第四部分评标方法;2)中标结果公告。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投诉请求: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重新修改技术参数和评分标准,重新招标。投诉人绍兴继坤纺织品有限公司提供了质疑函、质疑答复函等证据。

被投诉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和采购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辩称:针对投诉事项1答复:(1)政采云为开放式自助报名,并未对报名做限制,供应商报名后,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投标,并未限制排斥供应商投标与否,而本次招标满足三家及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竞争充分。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综合《质疑函》和《投诉书》具体内容,本投诉事项实质上是指“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是否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权利和职责。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确保供应商(产品或服务)有效竞争,但并不意味着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条件,必须为所有或者绝大多数市场主体均能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确定前,被投诉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面向杭州**有限公司、杭州**有限公司、温州市**有限公司、杭州**有限公司、广东**有限公司5个市场主体开展了跨地区需求调查,并认为“根据前期技术有五家以上产品能形成有效竞争。”投诉人在质疑和投诉阶段,均未提供其拟投标产品及商务技术条件等信息,也未提供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或评审因素哪些条款造成无法有效竞争的相关具体证据材料,仅仅从他个体角度要求提出:①布帘和医用隔帘面料成分:聚酯纤维+聚乳酸纤维,属于特殊材质(建议改为100%酯纤维)②)屏风帘轨道系统:五槽式轨道系统,定制弧形五轨道,于特定厂家定制产品(建议改为垂直帘或梦幻帘,同样满足设计需要)③1%透景卷帘、3%透景卷帘、电动 3%透景卷帘、全光卷、防卷:灰色铝合金底杆下沿口需配置嵌入式的防撞胶条,两头塑料盖为了防止掉落及维修拆卸方便,需采用螺丝固定。属于特定厂家定制产品(建议取消灰色限制,同样满足设计需要);④全遮光卷帘:面料成分100%聚酷纤维+隔热铝层,不含聚乙烯;清洁系统:外置自动清洁毛刷:属于特殊材质、特定厂家定制产品(建议取消面料成分隔热铝层,同样满足设计需要):⑤防晒卷帘:绳棒一体设计,通过操作棒控制窗帘自动下落,到达限位时自动停止。属于特定厂家定制产品(建议取消绳棒一体设计,改为常规万象制头+拉珠)。综合这5项技术投诉事项实质上是指“技术条款是否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权利和职责。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九条等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以下为针对质疑投诉技术标准的回复:质疑①布帘和医用隔帘面料成分:聚酯纤维+聚乳酸纤维,属于特殊材质。回复:聚乳酸纤维是一种以玉米、小麦、甜菜等含淀粉的农产品为原料,通过发酵生成乳酸,再经过缩聚和熔融纺丝制成的合成纤维。‌这种纤维具有良好的生物降解性,可以在自然界中通过微生物作用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是一种环境友好的材料,在土壤或海水中可以被微生物分解,燃烧时也不会释放有毒气体,因此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纤维。聚乳酸纤维的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包括医疗、纺织、塑料、家具、农用地膜和包装等行业。在医疗领域,聚乳酸纤维用于手术缝线、敷料和工程材料等;在纺织行业,它用于制作环保服装和家居用品,浙大二院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政策,在本次招标中优先考虑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企业和产品,同时承诺响应提供的检测报告依据为依据GB/T 29862-2013 纺织品纤维含量(%)聚酯纤维≤98 聚乳酸纤维≥2的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质疑②屏风帘轨道系统:五槽式轨道系统,定制弧形五轨道,属于特定厂家定制产品(建议改为垂直帘或梦幻帘,同样满足设计需要)回复:招标文件中P31已明确需定制弧形五轨道屏风帘,解决弧形窗户遮阳,此为招标人需求怎么可能按投诉人建议将产品种类随意修改为垂直帘或梦幻帘,屏风帘已经上市20几年,简约大方使用方便,本项目室内窗帘箱多处为弧形,屏风帘轨道弯弧简便,仅需简单的三圆滚弯弧设备加工即可,设备便宜弯弧工艺成熟,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质疑③:考虑病人使用窗帘时窗帘底部防撞和静音要求,在窗帘的灰色铝合金底杆下沿口需配置嵌入式的防撞胶条,考虑到底杆两头塑料盖容易掉落,在两头塑料盖为了防止掉落及维修拆卸方便,需采用螺丝固定。这两项都是常规要求并没有设定排他性的技术标准,至于投诉单位(建议取消灰色限制,同样满足设计需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九条等规定;质疑④中的产品均为常规产品,产品上市20年以上,在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中已经招标使用多年,例如:2021年5月公开政府采购浙****大楼窗帘制作与安装项目采购编号:GXTC-C-2136132针对该产品已经有过产品符合政府采购的判例,非专利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均能符合,本条质疑违反94号令第十二条(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五)必要的法律依据;第十八条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的规定;同时投诉人提出的(建议取消面料成分隔热铝层,同样满足设计需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九条等规定;质疑⑤:提及的产品已上市10年以上,在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中已经招标使用多年,例如:2022年1****中心****楼窗帘采购项目(编号:CTZB-2022010289)中、也有招标采用过类似产品系统,该产品可有效的防护公共区域因拉珠引起的儿童误操作拉珠绕颈风险。面料具有良好的节能环保抗污抗菌功能,本条质疑投诉人违反94号令第十二条提出(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五)必要的法律依据;也没有按第十八条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的规定;同时投诉人提出的(建议取消绳棒一体设计改为常规万象制头+拉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九条等规定;综上所述投诉人主张采购需求的设定“明显存在倾向性和排他性”未提供相关具体证据材料,在质疑处理调查过程中,也未发现上述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规定,并且本次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完全满足三家及三家以上,竞争充分。至于投诉书中:“根据代理及业主口头上提供的信息,告知我方‘北京亿斯特科技、北京伟业窗饰遮阳帘有限公司、武汉金百艳窗帘有限公司、天津赛尚遮阳科技有限公司’有符合本次采购的产品,我司联系相关厂家和供应商,对方均回复没有相关产品,而后又联系浙江本土生产窗帘窗饰厂家均表示没有相关产品,可见此次采购的产品特殊性和稀有性,请问代理公司及业主对采购的产品在项目公开前是否细致的调研过?代理和业主捏造事实,为中标单位提供便利。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本条投诉未在质疑中提出,且违反94号令第十二条提出(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五)必要的法律依据;第十八条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的规定,第十九条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第二十条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不予回复!被投诉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了质疑函、质疑答复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评审报告、《采购调研须知》等证据材料。

中标供应商瑞苒节能科技(杭州)有限公司述称:针对投诉事项1回复:1、***网均未发现投诉人绍兴继坤纺织品有限公司参与过任何政府采购投标项目,更不要说有中标项目。从该单位的地址也能看****城里批发家用布料的单位,也算不上窗帘配套齐全的供应商,对工程窗帘成品、卷帘等货物的相关技术信息了解之匮乏,完全不懂政府采购法,恶意投诉项目,有扰乱市场的嫌疑!2、本项目所有招标信息都是公开发布,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满足3家及以上,具有充分的竞争性……3、窗帘属于定制产品,均需按照各个项目采购方的需求定制,定制产品所需要的主材和配件各个供应商都可以在市面上自行采购,再根据采购方需求制作成品,不存在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及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事实依据:1、参与本次投标的单位有10家,已经完全具备竞争性;2、多家投标单位提供的样品均已证实样品为常规产品,非独有、垄断或者专利产品。法律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禁止行为清单指引(一)3未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进行质疑或投诉:1.应当由投诉人承担举证责任的投诉事项,投诉人未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投诉事项不成立。2.应当由质疑人承担举证责任的质疑事项,质疑人未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需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按94号令第二十九条 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三)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回复述求:该投诉单位属于捏造事实违法行为了,这样的行为即耗费了行政资源又严重耽误了医院的开业使用窗帘,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该企业并判处投诉无效!

经本机关调查查明:

一、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编号:JJHZ241125735),2024年11月25日发布采购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分别于12月12日、12月25日发布两次更正公告,12月27日9:30开标,共有瑞苒节能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杭州春色满园布艺壁纸有限公司、杭州三佳窗饰布艺有限公司等10家供应商投标,投诉人绍兴继坤纺织品有限公司未参与本项目投标,12月30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瑞苒节能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目前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招标文件(11月25日)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11月25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二)定义 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 三、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名称

技术要求

1

布帘

1、面料门幅:280cm,面料成分:聚酯纤维+聚乳酸纤维,克重≥230克/㎡。2.面料花色、图案参考图片自行设计,颜色花型需符合本项目特点需求。(如有样品,需在样品中体现)6.面料需符合:★6.1依据GB/T 29862-2013 纺织品纤维含量(%)聚酯纤维≤98 聚乳酸纤维≥2;

4

屏风帘

轨道系统:五槽式轨道系统,顶槽外观宽度≤60mm,铝合金厚度≥1.2mm,涂层采用静电粉末喷涂工艺,可保证在一个顶槽中容纳5片屏风帘片。需定制弧形五轨道屏风帘,解决弧形窗户遮阳。

7

电动3%透景卷帘

底杆:★1.灰色铝合金底杆下沿口需配置嵌入式的防撞橡胶条,两头塑料端盖为了防止掉落及维修拆卸方便,需采用螺丝固定。(如有样品,需在样品中体现)

8

全遮光卷帘

3.拉珠制头3.6清洁系统:外置自动清洁毛刷,面料上下运行过程中自动清洁附着在面料上的灰尘,拉珠配吊坠。(如有样品,需在样品中体现)。

9

防晒卷帘

2.底杆2.1灰色铝合金底杆下沿口需配置嵌入式的防撞橡胶条,两头塑料端盖为了防止掉落及维修拆卸方便,需采用螺丝固定。(如有样品,需在样品中体现)3.绳棒制头 3.5绳棒一体设计,通过操作棒控制窗帘自动下落,到达限位时自动停止。绳棒一体的绳采用强度极高并极其耐磨材质,外观简洁(如有样品,需在样品中体现)。4.面料成分4.1主要材质:采用三层太空薄膜压制,内嵌式太空热反射铝层;克重≥110克/㎡,面料表面压花工艺提供眩光保护和表面抗刻划,防水防油污,可采用消毒水或者清洁剂直接清洁; 4.2百褶压痕宽度≥50mm。(如有样品,需在样品中体现)

六、样品要求

样品清单

序号

名称(成品样)

≥宽mm

≥高mm

数量

备注

1

布帘(核心产品)

300

300

1

2

纱帘

300

300

1

3

医用隔帘(核心产品)

300

300

1

4

屏风帘

300

300

1

5

1%透景卷帘

300

300

1

另单提供独底杆10cm一段

6

全遮光卷帘

300

300

1

另单独提供自清洁系统一套

7

防晒卷帘

300

300

1

8

布帘、纱帘轨道

300

/

1

说明: ……▲2.不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全投标无效;样品未如实响应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12月12日)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 六、样品要求

样品清单

序号

名称(成品样)

≥宽mm

≥高mm

数量

备注

1

布帘(核心产品)

300

300

1

2

纱帘

300

300

1

3

医用隔帘(核心产品)

300

300

1

4

屏风帘

300

1

仅需提供屏风帘弧形轨道一段

5

1%透景卷帘

300

300

1

另单提供独底杆10cm一段

6

全遮光卷帘

300

300

1

另单独提供自清洁系统一套

7

防晒卷帘

300

300

1

8

布帘、纱帘轨道

300

/

1

说明: .......2.不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全,样品为0分; ......

五、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商务技术分7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六、质疑阶段,投诉人质疑函(落款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显示: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采购采购需求指标要求有很多指标都超过国家标准,例如:①布帘技术参数:★6.1依据GB/T 29862-2013 纺织品纤维含量(%)聚酯纤维≤98 聚乳酸纤维≥2;★6.4折痕回复角(度)GB/T3819-1997 总折痕回复角≥260;②纱帘技术参数:★6.3依据GB/T11048-2018.热阻(㎡·K/W)≥0.03;★6.4依据GB/35762-2017保温性(%)≥20;★6.5依据FZ/T 01097-2006入射角度60度测试窗纱反面的光泽度≥8%。③医用隔帘:★6.4折痕回复角(度)GB/T3819-1997总折痕回复角≥260 ;④屏风帘:轨道系统:五槽式轨道系统,顶槽外观宽度≤60mm,铝合金厚度≥1.2mm,涂层采用静电粉末喷涂工艺,可保证在一个顶槽中容纳5片屏风帘片。需定制弧形五轨道屏风帘,解决弧形窗户遮阳;;★(2)向室内的二次传热≥1级;★(10)太阳光直接吸收比≤35%;(11)太阳能总透射比≤25%;★4.依据GB/T33620-2017提供公共建筑内使用纺织品帘幕低频率下的吸声系数报告(HZ500)≥0.9。⑤电动3%透景卷帘:底杆:★1.灰色铝合金底杆下沿口需配置嵌入式的防撞橡胶条,两头塑料端盖为了防止掉落及维修拆卸方便,需采用螺丝固定;⑥全遮光卷帘:3.6清洁系统:外置自动清洁毛刷,面料上下运行过程中自动清洁附着在面料上的灰尘,拉珠配吊坠。(如有样品,需在样品中体现)。⑦防晒卷帘:2.1灰色铝合金底杆下沿口需配置嵌入式的防撞橡胶条,两头塑料端盖为了防止掉落及维修拆卸方便,需采用螺丝固定。(如有样品,需在样品中体现),3.5绳棒一体设计,通过操作棒控制窗帘自动下落,到达限位时自动停止。绳棒一体的绳采用强度极高并极其耐磨材质,外观简洁(如有样品,需在样品中体现),4.面料成分4.1主要材质:采用三层太空薄膜压制,内嵌式太空热反射铝层;克重≥110克/㎡,面料表面压花工艺提供眩光保护和表面抗刻划,防水防油污,可采用消毒水或者清洁剂直接清洁;4.2百褶压痕宽度≥50mm。(如有样品,需在样品中体现)。明显不合常理,因此技术参数属于特殊定制产品,使用该类行标准有意倾向特定的供应商,从采购参数上排斥其他供应商。事实依据: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第四部分评标方法;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此短时间准备8种样品(许多样品生产厂家已被特定供应商备案独家使用,我公司已经向多家相关产品生产厂家采购样品,得到回复大多是已经被特定供应商备案独家使用,不向我公司出售),且这么多样品做检测报告时间都需要30天-60天的检测时间,正常情况下根本不可能准备这么多特定备案样品及检测报告,除非有特定供应商在公告前,已提前准备好样品及检测报告,为此我公司认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投标供应商、特定产品的违法行使为,以此来排斥其他供应商。事实依据: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六、样品清单。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七、质疑阶段,被投诉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质疑答复(落款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称:针对质疑事项1答复:窗帘类产品属于定制产品,需根据使用场所、使用环境、采购人的需求等要求进行定制。经前期调研及市场咨询,本项目窗帘的各种材料、配件均为市场上常规的,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购,不存在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权利和职责。《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等规定: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产品均为常规产品和常规尺寸,还设定了合理的偏差率,不存在排他性和倾向性。贵公司质疑事项1缺乏依据,质疑不成立。……针对质疑事项3答复:经前期调研及市场咨询,本项目样品的各种材料、配件均为市场上常规的,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购,不存在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情形。样品规格也很宽泛,不存在排他性和倾向性。本项目欢迎有实力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来参与投标。窗帘为定制产品,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完全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贵公司质疑事项3缺乏依据,质疑不成立。

八、投诉调查处理阶段,采购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供了《滨江院区窗帘、床帘、输液吊杆等采购采购调研须知》以及广东**有限公司、杭州**有限公司、杭州**有限公司、杭州**有限公司、温州市**有限公司盖章确认的窗帘报价清单、技术需求表等材料。其中,广东**有限公司、杭州**有限公司、杭州**有限公司、杭州**有限公司、温州市**有限公司盖章确认技术需求表等材料显示,前述市场主体对技术需求分别表示“符合需求”“响应”“符合”“无偏离”“响应”。

九、技术商务评分明细记载了评标委员会对瑞苒节能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杭州春色满园布艺壁纸有限公司、杭州三佳窗饰布艺有限公司等10家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就评审条款“各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标‘★’技术参数与采购需求的满足情况”“样品评价”的评审打分情况。

十、投诉调查处理阶段,被投诉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和采购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关于滨江院区窗帘、床帘、输液吊杆等采购的投诉回复函”的补充回复》显示:我司对2025年1月14日“关于滨江院区窗帘、床帘、输液吊杆等采购的投诉回复函”的补充回复,内容如下:投诉内容:防晒卷帘:面料成分4.1主要材质:采用三层太空薄膜压制,内嵌式太空热反射铝层:克重≥110克/m,面料表面压花工艺提供眩光保护和表面抗刻划,防水防油污,可采用消毒水或者清沽剂直接清洁:4.2百褶压痕宽度>50mm。投诉回复:本次招标防晒卷帘用于餐厅区域(84.18㎡):需求(1):需要防水防油污,因此面料表面完全封闭无孔隙,隔热铝层内嵌在两层太空膜中间,不像普通窗帘由于编织而成表面都是孔隙,容易沾染油污和灰尘不易消毒清洁,清洁时可以使用各类医用清洁剂和消毒水清洁,面料表面压花抗刻划工艺可以在各种清洁消毒时保持面料表面无划伤磕伤。百褶压痕宽度≥50mm可以避免在过密的压痕褶皱中藏污纳垢不容易清洁。需求(2):面料提供隔热和眩光保护,即便在夏季、阳光强烈时在餐厅就餐,也能感到有隔热功能、视觉舒适感受,达到隔热、遮阳不遮景的遮阳需求。***网类似窗帘采购项目都在使用该类型的窗帘产品,不存在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情形。以下列举了三个类似案例,均为不同的供应商中标。足以证明该产品为市场通用产品。项目一 项目编号:CTZB-2022010289 项目名称:****楼窗帘采购项目(****中心)中标单位:杭州宏昌窗饰布艺有限公司 (略)项目二 项目编号:WHZB2024-CGCS054-1 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窗帘更新项目 中标单位:浙江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略)项目名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正式园区窗帘采购项目(标项一)中标单位:杭州三佳窗饰布艺有限公司(略)。

十一、投诉调查处理阶段,本机关向投诉人绍兴继坤纺织品有限公司发出《调查询问函》,以确认其是否为本项目潜在供应商。投诉人绍兴继坤纺织品有限公司答复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但未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损害其合法权益的相关证明材料。

十二、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企业关于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满提出投诉,是否对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具有行政诉讼的权利。本机关调取了《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4)浙06 行终156 号)。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 号)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第十七条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即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应为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仅可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本案中,上诉人**公司虽已获取招标文件并提出质疑,但未实际参与案涉招标活动,其并非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故被上诉人绍兴市财政局的处理意见对上诉人**公司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上诉人**公司针对被诉行政处理决定提起本案诉讼,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依法应予驳回。......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关于投诉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权利和职责。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和第九条等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确保供应商(产品或服务)有效竞争,但并不意味着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条件,必须为所有或者绝大多数市场主体均能满足。采购需求“布帘★6.1”“屏风帘(一)轨道系统”“电动3%透景卷帘 底杆★1”“全遮光卷帘3.6”“防晒卷帘 2.1、3.5、4.1、4.2”,投诉人主张“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未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据材料。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设定的技术条件是否高于国家标准,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数量较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部分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样品,以及部分市场主体的产品不满足前述技术条件等情况,均非认定前述技术条件设置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具体有效证据材料。被投诉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和采购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投诉调查处理阶段对前述技术条件设置合理性作了解释说明,并认为有三个以上市场主体的产品满足前述技术条件,提供了《滨江院区窗帘、床帘、输液吊杆等采购采购调研须知》以及窗帘报价清单、技术需求表等材料。投诉人未提交投标文件,未提供其拟投标产品及商务技术条件等信息,也未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据材料证明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机关在投诉调查处理过程中亦未发现前述技术条件设置存在影响政府采购有效竞争的不当情形。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结合本项目供应商投标响应、专家评审等情况,对投诉人前述主张不予支持。据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投诉人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滨江院区窗帘、床帘、输液吊杆等采购项目(编号:JJHZ241125735)采购文件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省财政厅

2025年02月06日

附件信息:

  • 浙江省财政厅行政处理决定书.doc (78.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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