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鉴于我院实际需求,采购自动化核酸提取仪
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肿瘤医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009546024350
三、 采购项目名称: 自动化核酸提取仪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 最高限价(元) | 合同履约期限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自动化核酸提取仪 | 1 | 700000 | 套 | 自动化核酸提取仪 |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 | / | / |
七、 申请理由: 核酸提取仪是应用配套的核酸提取试剂来自动完成样本核酸提取工作的仪器,实际应用于我院日常的临床疾病诊断。国产的核酸提取仪在样本提取准确度方面无法完全达到我院临床诊断的要求。故申请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虞成 | 高工 |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 江川 | 高工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 |
| 褚永华 | 高工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
| 陈大农 | 高工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
| 储晓韵 | 高工 | 浙江省人民医院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考虑到产品实际要求,建议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肿瘤医院
联系人: 吴勇
联系电话: 0571-****2428
传真: /
地址: ****路****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5741
传真: 0571-****6984
地址: ****路****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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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核酸提取仪.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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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40/AQobWHQBjtdaduk-mgB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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