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供应商:
为 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推行供应商常态化征集机制的有关要求, 受浙江省财政厅 、杭州市财政局 委托 , 就 2021-2022年度浙江省 本级 、***网上服务市场 公车租赁服务 (定点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 “本项目”) 进行供应商征集 增补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2021-2022年度浙江省 本级 、***网上服务市场 公车租赁服务 (定点采购)项目
二、 服务 范围
在杭(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省本级、杭州市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 。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省本级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可按本次采购结果执行,也可参照所在地采购结果执行。
三、 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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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
内容 |
优惠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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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车租赁 服务 [9座 以上包车 ,含 驾驶服务 ]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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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车租赁 服务 [9座(含)以下 网约车, 含 驾驶服务 ] |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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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车租赁 服务 [9座(含)以下 租赁 ,含 驾驶服务 ] |
≥15% |
注:
1. 提 供 以上标项 公车租赁 服务,用 于集中出行、会议用车、临时用车等。
2. 响应方可选择上述一个或全部标项进行响应,同一标项不得拆分。
3. 优惠率是指单程、半日租赁、一日租赁、长途租赁费用的优惠率,包括油(电、气)费等所有费用,不包括过路过桥(渡)费、停车费、 驾驶员 食宿费,过路过桥(渡)费、停车费按实结算,服务产生的 驾驶员 食宿由采购人负责。超时、超程费用另计(在报价承诺表中填写)。
4. 优惠率 =优惠金额/ 租赁服务 市场价 × 100%
“租赁服务费×(1-优惠率)”为该响应方的最高限价, 采购人 可以根据采购时租赁服务费和优惠率,确定采购的最终价格。响应方的优惠率不得低于给予其他客户 公车租赁 的优惠率以及日常对外公布的优惠率。
四、有效期
有效期至 2022年12月31日。期满后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若确因专项业务用车等需求,可签署最长不超过 6个月的租赁服务合同。
五、供应商条件
凡是满足以下条件的,请于 202 2 年 2 月 28 日 23:59:59 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网上 登记 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等各类所有制企业及机构( 分公司 或分支机构 具有 服务能力 的,以总公司 或总机构 名义响应,总公司 或总机构 同时提供本项目授权分公司 或分支机构 的业务委托书 )。
5. 非在杭响应方在杭州 ****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 具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或分支机构 。
6. 标项 1: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 《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包车客运),自有营运车辆规模在 10 辆(含)以上;驾驶员应具有有效的《从业资格证》,完成新冠疫苗接种,且无违法犯罪记录;响应车辆具有《道路运输证》。
标项 2 :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 出租 汽车经营许可证 》, 自有营运车辆规模在 300辆(含)以上[自有营运车辆:营运车辆为响应方所有或集团公司(含下属公司)所有];驾驶员应具有有效的《从业资格证》,完成新冠疫苗接种,且无违法犯罪记录;响应车辆具有《道路运输证》。
标项 3: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 《汽车租赁 经营 备案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汽车租赁备案信息证明 ,响应方或联合体一方自有车辆规模在 10 辆(含)以上 (且车辆行驶证或自有车辆证明须属于同一供应商) ; 驾驶员: 应当是 响应方 的在职正式职工 (提供驾驶员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部门证明及劳动合同,且合同有效期限不得少于本项目有效期限),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 60周岁, 完成新冠疫苗接种,无违法犯罪记录 且无 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
7. 原经批准成立的为党政机关提供公车服务的专属机构不受以上 “资格要求”的限制 。
8.标项1、2: 不接受联合体 响应;
标项 3:允许 联合体 响应,即 允许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汽车租赁 经营 备案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汽车租赁备案信息证明 的一家供应商与提供驾驶服务的一家供应商 联合体响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含 2021-2022年度浙江省本级、***网上服务市场公车租赁服务项目已入围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审核不通过处理。
9. 本项目 不接受转包 和 分包。
10 .承诺满足《承诺书》(见附件2)的各项要求。
六、申请程序
1.***网上在线申请(申请地址: https://****.cn ),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2.***网 登记 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 (尚未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网进行注册申请,链接如下:http://****.gov.cn;注册申请免费,但不包含CA申领。),按《操作手册》(见附件1)申请。
3.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则上推荐使用PDF格式上传文件):
(1)《承诺书》(见附件2);
(2)报价承诺表(见附件3);
( 3 ) 标项 1 : 提供 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 《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包车客运)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标项 2 : 提供 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 出租 汽车经营许可证 》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标项 3:提供 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汽车租赁 经营 备案证》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汽车租赁备案信息证明 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 联合响应协议书 和联合授权书 ( 见附件 9 ) ;
( 4 )分公司 或分支机构 具有 服务能力 的,以总公司 或总机构 名义响应,总公司 或总机构 提供分公司 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及针对 本项目授权分公司的业务委托书 ( 格式自拟 );
( 5 )非在杭响应方在杭州 市 (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 具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或分支机构(提供工商登记或经济合作办登记或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 6 ) 车辆汇总表( 见附件 4 ) ;
( 7 ) 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见附件 5 );
( 8 ) 服务方案(含基本服务、售后服务, 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自行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对政策的理解和掌握,结合项目的特点提出服务的定位、目标及标准等,详细说明如何保证服务质量,有效保证项目进度的措施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发事件处理机制与预案等 , 格式自拟) ;
( 9 ) 服务小组人员情况一览表 (见附件 6 ) ;
( 10 ) ***网点清单(见附件 7 ) 。
4.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七、取得资格
1.审核机构:****中心负责审核 (含初审和复审) 。
2.审核 工作 : 浙 ****中心在 202 2 年 3 月 2 日 23:59:59 前统一 审核 ;如审核不通过的,****中心在 规定时间 前统一驳 回申请并一次性告知说明理由;驳回后,供应商在 202 2 年 3 月 4 日 23:59:59 前可重新提交一次, 仍未通过审核的将视为审核未通过。
3.结果公告:经浙江省财政厅确认后,****中心发布 征集结果公告。
4.合同签订:****中心统一组织签订协议,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业务交易阶段
1 . 采购 人 可根据供应商承诺的费率优惠、服务承诺等情况,按照内控管理制度,自主确定供应商。
2 . 交易采用直接议价、二次竞价模式。
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 采购人 可以直接择优确定一家供应商进行议价,也可以进行二次竞价。
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 的 项目 ,由 采购人 事先确定需求标准,择优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在承诺的优惠率的基础上再进行竞价。
3. 具体事宜以省财政厅公布的文件为准。
九、履约监督
1.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中心负责日常管理, 杭州 市财政部门 、****中心配合管理。
( 1)协议期内,信息发生调整的,供应****中心提出申请,报浙江省财政***网上服务市场模块变更、上架, 杭州市财政局 共同予以监督。
( 2)供应商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和优惠政策,如涉及本项目的,各采购人有权参加其促销活动和享受其优惠政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按规定采购,查证属实的,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2.供应商或授权的所有***网上服务市场中进行交易等一切行为均须遵守相关规定。
3.供应商或授权的所有分支机构和售后服务机构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除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外,由同级集中采购机构责令其纠正,并对其作出相应处理,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拒不纠正、情节严重或涉及行政处罚的,应移送同级财政部门查处,具体内容详见《协议指引》。
十、其他
1.联系方式:
( 1 ) 项目联系人: ****中心张女士, 电话: 0571-****7711(A岗)、88907706(B岗) , 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14: 3 0-17: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 2 )采购人:浙江省财政厅徐先生,电话: 0571-****8424, 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14: 3 0-17:30(节假日除外)
( 3 ) 网站客服: 400****190转人工 服务 (供应商注册、网上操作等 ;若对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https://www.****.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 网站客服 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
2.凡涉及与本通知有关内容的解释权****中心。
3.本通知未尽事宜,以相关征集通知为准。
在线申请: https://****.cn
特别说明:
1.本项目面向所有供应商,只要符合本通知的条件均可申请准入资格,且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2.****中心未与任何公司或个人进行项目相关事宜服务的合作。
3.请各供应商注意甄别,避免自身合法利益受到损坏。
4.本项目只 接受 ***网上在线申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勿前往本单位现场,谢谢配合!
****中心
202 2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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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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