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 合格投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 所投产品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及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制造认可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三. 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0年1月3日16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 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中心政府采购部,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5-****8102,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绍兴****中心/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
4.联系人:卢女士 / 阮女士
5.联系电话:0575-****8111 / 0575-****6520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
绍兴****中心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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