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 江山市中医院
二、 采购项目名称: 江山市中医院快速核酸检测仪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TY2021ZFCG-0304
四、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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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数量(套) |
预算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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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山市中医院快速核酸检测仪 采购项目 |
见第三章 |
1 |
17 |
注: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承担本项目的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谈判。
六、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商于 2021年 3 月 16 日至 2021年 3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到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江山市南门路 70号经****楼)报名,报名费: 200元/份,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 3 月 19 日 17:00:00 ,逾期不予接受。
注: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3月22日15:30时 。
谈判时间: 2021年3月22日15:30时。
谈判地点: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江山市南门路 70号经****楼) 。
八、其他事项:
质疑和投诉
质疑和投诉:谈判响应方如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九、 供应商还须符合以下疫情期间开标特别规定:
①严格执行衢州市、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规定,健康码 “ 红码 ” 、 “ 黄码 ” 管理的人员或经申请获得浙江省健康码 “ 红码 ” 、 “ 黄码 ” 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②投标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在投标指定地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并出示浙江健康 “ 绿码 ” 后方可递交响应文件; ③要求遵守的其他规定 。
十 、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江山市中医院
联系人:周明清
联系电话: 0570-***2105
地址: 江山市江滨路 38号
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晓林
联系电话: 137****2557 ( 525865 )
地址:江山市南门路 70号经****楼
监督机构名称: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毛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0570-***3837
地点: 江山市江滨北路 2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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